
諺語。謂栽桃樹三年結實,栽李樹四年結實。《埤雅·釋木》:“諺曰:‘白頭種桃。’又曰:‘桃三李四、梅子十二。’言桃生三歲便放華果,早於梅李。”
“桃三李四”是一個源自農耕經驗的諺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該詞字面指桃樹栽種三年結果、李樹栽種四年結果,強調不同果樹的生長周期差異。這一說法最早見于宋代陸佃《埤雅·釋木》引用的古諺:“桃三李四、梅子十二”,說明古人通過長期觀察總結出果樹的成熟規律。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誤将其解釋為“人數衆多”,實為混淆了“桃李滿天下”等成語的含義。該詞核心始終圍繞植物生長周期,與數量無關。
(注:以上解析綜合、2、3、5、7内容,排除了低權威性網頁的幹擾信息。)
《桃三李四》這個成語原本指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分别是桃三和李四。後來,這個成語逐漸演變為一個俗語,用來形容人們不分青紅皂白地争吵或争執不休。
《桃三李四》這個成語可以拆分成三個部分:桃(木旁,4畫)、三(一手,3畫)和李(木旁,7畫)。總共17畫。
《桃三李四》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明朝的小說《西遊記》中。故事中,孫悟空因為與一個烏鴉精争執不休,而被唐僧教訓,他們的對話中就提到了“桃三李四”的稱呼。繁體字為《桃三李四》。
在古代漢字中,字形和現代有一些不同。例如,“桃”字的古代寫法為“草頭桃”,表示桃樹的樣子;“李”字的古代寫法為“木頭兔”,表示一個野兔躺在樹旁。
他們倆為了一點小事,争吵得就像是桃三李四一樣。
争吵、争執、争論、紛争
争辯、争鬥、争奪、争相
和平、和諧、協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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