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兼署,代理。《通典·職官五》:“其選試之任,皆侍郎專之,尚書通署而已。”
(2).共同辦公。《金史·百官志一》:“六部,國初與左、右司通署, 天眷 三年始分治。”
“通署”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通”和“署”的單獨釋義來綜合理解。根據搜索結果分析如下:
“通署”的核心含義是共同辦公或聯合處理公務,需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确認其指向。如需更詳細的古籍例證或專業解釋,建議查閱權威詞典或曆史文獻。
通署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 通達的管事之處:指各路交通方便,行政管理集中的地方。如:北京通署。
2. 清朝設施名:指清朝時設于北京的官署名稱,負責交通行政管理和人口普查等事務。
通署的部首是⺥(刀旁)和⺮(竹旁),總共有15畫。
通署最早出現在《太平禦覽》一書中,是用來指代清朝設于北京的官署的名稱。之後逐漸成為通達的管事之處的代稱。
通署的繁體字為「通署」,拆分部首和筆畫相同。
古時通署的寫法可能有些差異,但基本上和現在的寫法相同。
1. 這個地方是交通要道,是通署之地。
2. 通署的職能範圍非常廣泛。
通署:各路通署、地方通署
官署、交通要地、管事之地
偏僻之地、交通阻塞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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