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替的人。 唐 王梵志 《用錢索新婦》詩:“替人既到來,條録相分付。”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推讓》:“準例,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職田。” 清 黃景仁 《烏江吊項羽》詩:“好尋鬼母揮餘淚,自有 獅兒 作替人。”
“替人”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指代替他人承擔責任或行動,由“替”(代替)和“人”(他人)組成,強調替代行為。也可指接替的人,即職位或責任的繼任者。
替代他人
表示主動或被要求代替他人完成任務,如“替人憂心”“替人送行”。
例句:
“但替别人憂慮總不如替人家歡喜。”(老舍作品引用)
“自有獅兒作替人。”(清代黃景仁詩句)
接替者
多用于職位或事務的交接,如唐代文獻中提到的“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職田”。
若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封氏聞見記》《王梵志詩》等文獻來源。
《替人》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意思是代替他人或為他人做某件事情。
《替人》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曰”(音yuē),右邊是“立”(音lì),總共有7畫。
《替人》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闵公二十九年》中。在古代,人們常常把“替”理解為代替或替代的意思,而“人”指的是他人或别人。
在繁體字中,《替人》可以寫作“替人”,拆分部首和筆畫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根據《說文解字》的記載,古代的《替人》字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左邊是“日”(音rì)表示太陽,右邊是“亻”(音rén)表示人,因為太陽代表着光明和力量,所以《日》和《亻》組合起來意為代替或替代。
1. 他替我去開會了。
2. 不要為我操心,我可以替自己解決問題。
替代、替換、替身、代替、替班
代替、取代、交替、代為、代辦
自己、本人、親自、承擔、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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