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例制度。《晉書·食貨志》:“今宜通糴,以充儉乏。主者平議,具為條制。” 唐 韓愈 《賀皇帝即位狀》:“微臣往因言事得罪先朝,守郡遠方,拘限條制,不獲奔走。”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 真宗 尤重儒學,今科場條制,皆當時所定。” 明 李東陽 《會試錄序》:“我國家天造之初,氣化渾厚,數十年漸以宣朗,又數十年而條制之精明,典儀之賁飾已極。”
“條制”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條制”由“條文”和“制度”組合而成,指根據條文規定而制定的制度或法令,強調規章的明确性和約束力。例如《晉書·食貨志》中提到“主者平議,具為條制”,即要求制定明确的條例規範。
總結來看,“條制”強調以條文為基礎的制度約束,兼具曆史厚重感和現實應用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晉書》《歸田錄》等典籍。
《條制》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系統的法規、規章制度。它常常用來形容對某一領域的規範、約束和管理。
《條制》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和“⿱”. 它的總筆畫數為11。
《條制》的來源可以上溯至古代的法律制度。條制的運用始于宋朝,其開始形成的背景是當時政府希望通過制定規範來約束社會行為,并确保官府的統治。
《條制》的繁體字為《條製》。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往往采用的是篆書的風格。所以,《條制》的古字形如下圖所示:
(插入古字形圖)
1. 這個國家有一套嚴格的法律條制,确保社會的秩序和穩定。
2. 他們公司的管理條制非常嚴格,員工必須遵守各種制度。
組詞中包含《條制》這個詞的詞組有:條款、制度、法條。
近義詞有:法規、規章、條約。
反義詞有:自由、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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