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broadcast system
broadcast; broadcasting; radiate; televise
【計】 broadcast
system; scheme
【計】 system
【化】 system
【醫】 system; systema
【經】 channel; system
廣播系統(Broadcasting System)是以電磁波或電纜為載體,通過發射設備向廣泛受衆同步傳輸音頻、視頻及數據信號的技術體系。根據《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定義,其核心功能是實現"simultaneous transmission of information to multiple receivers"(信息向多接收端的同步傳輸)。
核心構成與運行原理
行業應用标準
國際電信聯盟(ITU)在ITU-R BS.774-3規範中明确要求數字廣播系統需支持動态範圍≥96dB,頻率響應20Hz-20kHz(±0.5dB)。當前主流的DRM(Digital Radio Mondiale)系統已實現頻譜利用率4.8bit/s/Hz,較傳統AM廣播提升6倍。
漢英術語對照
《新漢英大詞典》标注該詞條對應"broadcast system",特指"通過無線電波或有線網絡進行大衆傳播的技術裝置",包含發射機(transmitter)、接收器(receiver)和傳輸通道(transmission channel)三大要件。
廣播系統是一種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傳輸音頻信號,實現信息傳播或音樂播放的技術系統。以下是其核心概念及相關解釋:
廣播系統主要用于在特定區域内進行聲音的實時傳輸與擴散,常見于學校、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場所。核心功能包括:
典型廣播系統包含以下設備: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設備參數或技術标準,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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