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worn measurer and weigher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公證度量人”對應的專業術語可譯為“Notarized Surveyor”,指經官方機構授權、具備法定資質對土地、建築等不動産進行測量并出具公證性測量報告的專業人員。該角色需同時滿足法律認證與技術測量的雙重标準,其出具的文書具有司法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25條,公證活動需由依法設立的公證機構執行,而度量行為則受《測繪法》第12條約束,要求專業人員持有國家注冊測繪師資格。兩者的結合體現了該職業需同時符合司法部公證管理規範及自然資源部測繪資質認證體系。
國際比較研究中,美國國家專業測繪師協會(NSPS)将類似職能定義為“Certified Legal Surveyor”,強調其測量結果在産權界定中的證據效力。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則通過《土地測量實務守則》規定了同類人員的操作标準。
“公證度量人”可能是一個組合詞或存在輸入誤差。“公證人”是法律領域的标準術語,而“度量”一詞在公證相關語境中并不常見。以下是分項解釋:
公證人(公證員)
指依法取得資格,在公證機構從事公證業務的專業人員。其職責包括:
“度量”的可能誤解
“度量”通常指測量或評估,但在公證領域無直接關聯。若涉及公證中的評估行為,可能指向公證人對事實或文件的審查與驗證,例如核實文件籤署人身份、判斷文書合法性等。
公證的法律意義
公證是國家司法制度的一部分,由公證機構(非個人)完成。其核心目标是确保法律行為與事實的客觀性,而非主觀“度量”(參考、3)。
建議:若您實際需了解的是“公證人”職責或公證流程,可參考《公證法》或咨詢當地公證處。若涉及其他專業術語,請補充說明以便進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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