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onded debts
bonds
【經】 bond; public debt; public loan
loan
【經】 borrowing; debt; loan money; loans; raise a loan
公債借款(gōng zhài jiè kuǎn)指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以國家信用為擔保向社會公衆、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發行的有償債務憑證,屬于政府信用融資行為。英文對應術語為"Government Bond Borrowing" 或"Sovereign Debt Issuance"。
發行主體
政府(中央或地方)作為債務人,通過財政部或央行發行公債,如國債(National Debt)、地方債(Municipal Bonds)。
認購對象
包括個人投資者、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資金來源于社會閑置資本。
償還特征
具有固定期限(如1年、10年)和利率(票面利率或浮動利率),到期還本付息,部分可上市交易(如證券交易所流通)。
: 李康. 《英漢證券投資詞典》. 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2005.
: 中國人民銀行. 《國債市場發展報告》. http://www.pbc.gov.cn/ (訪問日期: 2025-07-31).
公債借款是指政府以信用方式向國内外籌集資金的行為,是政府調節經濟和彌補財政收支的重要工具。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債是政府為籌措資金發行的債務憑證,承諾按期支付利息并償還本金。其形式包括債券、國際借款等,分為内債(向國内發行)和外債(向國外舉借)。例如,我國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屬于内債,而向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屬于外債。
公債不同于企業或私人借款,其以國家財政為償還保障,且具有宏觀調控功能。例如,公司債依賴企業盈利,而公債依賴稅收等財政收入。
總結來看,公債借款是政府通過信用手段融資的關鍵方式,兼具財政工具和經濟調節功能。如需了解具體發行流程或曆史案例,可進一步查閱相關法律條文或財政報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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