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opt a child
"抱養"作為漢語法律及倫理術語,指通過合法程式将他人子女納入自己家庭撫養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含義為"把别人家的孩子抱來當自己的孩子撫養"(商務印書館,2016),對應的英文動詞為"adopt",名詞形式為"adoption"。
該概念包含三個法律要件:首先需經生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一條規定;其次收養人須符合法定年齡(年滿30周歲)和撫養能力,如民政部《中國收養政策解讀》所示;最後須完成民政登記程式,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收養關系認定的司法解釋。
在跨文化語境中,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法律詞典》将其英譯為"to foster and raise a child not biologically one's own",強調非血緣撫養關系的建立過程。美國國務院《跨國收養指南》特别指出,中國的抱養程式需通過中國收養中心(CCAA)完成資質認證。
“抱養”指将他人子女帶入自己家庭并作為親生子女撫養的行為,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抱養”指通過非生育方式,将他人(如孤兒、非婚生子女或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兒童)的孩子接回家中,承擔撫養責任,并建立類似親生父母子女的關系。
與“收養”的區别
日常語境中“抱養”與“收養”常混用,但法律上“收養”需嚴格符合《民法典》規定,完成登記程式,建立合法父母子女關系;而“抱養”若未履行法定程式,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法律要求
抱養是建立非血緣家庭關系的重要方式,但需注意與法律“收養”的區别,确保程式合法以維護各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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