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pen price system
open; overt; make known to public; publish; unfurl; ventilate
【計】 disclocse
【經】 price system
公開價格制度(Open Price System)是指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通過明示、公示等方式向社會公衆披露交易價格的制度體系。該制度旨在保障市場透明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環境。以下是具體解析:
經營者需通過标價籤、價目表、電子屏幕等載體明确展示價格信息,确保消費者在交易前知悉商品/服務的真實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
區别于議價機制,公開價格通常為固定标價,消費者按公示價格結算,無需單獨議價(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open price term"條目)。
涵蓋零售商品、公共服務(如水電費)、交通運輸票價等領域,例如超市商品标價、景區門票公示等。
中國《價格法》《明碼标價規定》要求經營者履行公示義務,禁止價格欺詐;英美法系中《統一商法典》(UCC §2-305)亦規範"open price term"的合同效力。
消除信息不對稱,防止經營者隨意加價(國家發改委《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促進公平競争,避免價格壟斷(參考WTO《貿易技術壁壘協定》透明度原則)。
為價格監督檢查提供明确依據(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指南》)。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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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價格制度 | Open Price System |
明碼标價 | Marked Price / Sticker Price |
價格透明度 | Price Transparency |
價格欺詐 | Price Fraud |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來源鍊接,本文法律條款及術語定義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元照英美法詞典》《布萊克法律詞典》等權威文獻。建議通過政府官網或學術數據庫獲取原文。
公開價格制度是指通過法律或行業規定,要求企業、機構或服務提供者向社會公開其商品或服務的定價标準、計算方式及調整機制,以确保價格透明度的一種監管制度。其核心特征包括:
價格透明化 要求所有交易價格必須明示,包括基礎價格、附加費用及調整規則,消費者可隨時查詢。例如水電氣等公共服務價格需在官網公示。
統一執行标準 通過政府指導價或行業協議制定統一基準,如藥品最高零售限價制度,防止壟斷性定價。
動态監管機制 價格調整需提前報備并說明理由,如航空燃油附加費的變動需向發改委備案公示。
該制度的意義在于:
實踐中可能存在的争議包括商業秘密保護邊界、價格更新滞後性等問題。我國《價格法》第十一條明确規定了經營者的價格公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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