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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學家英文解釋翻譯、公法學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ublicist

分詞翻譯:

公的英語翻譯:

fair; general; impartial; public; public affairs
【機】 male

法學家的英語翻譯:

jurisconsult; jurist
【法】 jurisprudential scholar; jurist; law-writer; lawyer; legal expert
legal scholar

專業解析

公法學家(Public Jurist)指專門研究公法(Public Law)領域的法學學者或專家。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一、專業定義與研究方向

公法學家聚焦于調整國家與公民、政府機構之間關系的法律體系,主要研究領域包括:

  1. 憲法學(Constitutional Law):研究國家根本制度、權力分配及公民基本權利,如憲法解釋、違憲審查機制。
  2. 行政法學(Administrative Law):探讨行政機關的職權、行政行為合法性及司法監督,涵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制度。
  3. 國際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規範國家間關系的法律,如條約法、外交豁免權及國際組織章程。

該術語區别于研究平等主體間私權關系的"私法學家"(Private Jurist),凸顯其關注公權力運行的學術定位。


二、社會職能與學術貢獻

公法學家通過以下實踐推動法治發展:

  1. 理論建構:發展"比例原則""正當程式"等公法核心理論,為司法裁判提供學理支撐。
  2. 政策咨詢:參與立法起草(如《行政訴訟法》修訂)或向政府提供合憲性審查建議。
  3. 學術傳播:通過著作(如羅豪才《行政法學》)及國際學術交流,促進公法理念傳播。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公法學家"屬專業術語,标準漢英詞典釋義有限,此處結合法學權威文獻擴展闡釋以符合要求。)

網絡擴展解釋

“公法學家”是法學領域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1. 核心定義
    公法學家指在公法領域(如憲法、行政法、國際法等)具有權威學術地位的學者。他們通過著作、學說對法律原則進行系統性闡釋,尤其在國際法領域,其學說被《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明确列為輔助性法律淵源。

  2. 法律地位
    根據國際法實踐,公法學家的學說雖不直接創制法律,但可作為确定法律原則的補充依據。例如國際法院在裁判時,會參考「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來輔助法律適用。

  3. 學術特征
    真正的公法學家需具備原創性理論貢獻,如薩維尼對法律民族精神的闡釋,這類學者往往成為法學發展的時代标杆。其研究常兼具哲學、社會學等多學科視角,推動法律文明演進。

  4. 與相關概念區别
    需注意與先秦“法家”學派(主張嚴刑峻法的思想流派)及普通法學家(泛指法學研究者)的差異。公法學家的權威性體現在對公法體系的建構性影響,而非法條注釋層面。

擴展說明:當代公法學家的角色已擴展到參與國際條約起草、為政府提供法律咨詢等實務領域,其學說通過實踐持續影響法律發展進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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