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執行英文解釋翻譯、共同執行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executor; collective enforcement
分詞翻譯:
共同的英語翻譯:
common; jointly; together
【經】 coordinate
執行的英語翻譯:
carry out; execute; enforce; follow out; perform; render; transact
【計】 E; EXEC; execute; executing; execution
【經】 carry out; execution; perform; put into effect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共同執行”的核心含義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聯合、協作完成某項任務、履行某項職責或實施某項行動。其英文對應表達主要為"jointly execute" 或"co-execute"。
以下從不同維度解析其詳細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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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釋義與核心概念
- 共同 (Jointly / Co-): 強調參與方的複數性和協作性。執行主體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個個體、組織或實體。
- 執行 (Execute): 指實施、履行、完成某項具體的任務、計劃、命令、法律判決、合同條款或職責。它側重于将決策或約定付諸實踐的行動過程。
- 組合意義: “共同執行”即指多方聯手、協作進行實際操作或完成既定目标的過程。它超越了單方面的行動,要求參與者之間有一定的協調、配合或責任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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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與專業領域釋義
- 法律領域 (Legal Context):
- 遺囑執行: 指由遺囑中指定的多位遺囑執行人 (co-executors) 共同管理和分配遺産,各自擁有平等的權力并共同承擔責任。例如:“The will appointed his two sons as co-executors to jointly execute his estate.” (遺囑指定他的兩個兒子作為共同執行人來共同執行他的遺産分配)。來源參考:法律詞典釋義 (如 Black's Law Dictionary)。
- 商業與合同領域 (Business & Contract Context):
- 合同履行: 指合同籤約的多方共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例如,在合資協議中,各方可能需要共同執行特定的投資項目或運營計劃。來源參考:标準商業合同範本及術語解釋 (如國際商會 ICC 相關文件)。
- 項目管理/任務實施: 指多個團隊、部門或合作夥伴協同完成一個項目或任務。強調資源共享、責任共擔和行動同步。來源參考:項目管理知識體系 (如 PMBOK® Guide)。
- 計算機科學領域 (Computer Science Context):
- 并發計算: 指多個進程或線程在同一時間段内(可能并行或交替)運行,共同完成一個計算任務。雖然更常用“并發 (concurrency)”或“并行 (parallelism)”,但“共同執行”可以描述這種協作計算的狀态。來源參考:操作系統或并發編程教材 (如相關學術文獻或技術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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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關術語的對比
- “共同執行” vs “分别執行” (Jointly Execute vs Execute Separately): “共同執行”強調協作和聯合行動,責任和行動是交織的;“分别執行”則指各方各自獨立完成自己被分配的部分。
- “共同執行” vs “委托執行” (Jointly Execute vs Delegate Execution): “共同執行”是多方直接參與;“委托執行”則是一方将執行權交給另一方代理。
- “執行人” vs “共同執行人” (Executor vs Co-executor): 前者指單個執行主體,後者指多個共同承擔執行職責的主體。
“共同執行”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定義是Jointly Execute 或Co-execute,意指兩個及以上主體協作、聯合地實施、完成某項任務、職責、法律行為或合同義務。其含義在不同專業領域(如法律遺囑執行、商業合同履行、項目管理、計算機并發)有具體體現,核心始終在于多方參與、協作行動和責任共擔。
網絡擴展解釋
“共同執行”是一個法律及管理領域的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一、基本定義
“共同執行”指多方主體協作完成某項任務或法律程式的行為。其英文對應表述為“coexecutor”或“collective enforcement”()。分解來看:
- 共同(jointly/together):強調多方參與或聯合行動;
- 執行(enforce/execute):指對決策、裁決或任務的實施。
二、法律領域的應用
在司法實踐中,該詞常用于解決委托執行制度的缺陷。根據知網空間的解釋,傳統委托執行存在受托方負擔過重、監督機制缺失等問題,而“共同執行”通過多方協作實現動态管理()。具體表現為:
- 主體協作:不同法院或執行機構共同承擔案件執行責任,避免單一受托方壓力過大。
- 監督強化:通過多方參與形成互相監督機制,提升執行透明度和公正性。
- 效率優化:共享執行資源與信息,縮短案件處理周期。
實際意義
該機制在民事強制執行、國際司法協助等場景中尤為重要,例如跨國債務追讨、多轄區財産查封等,通過協作執行可突破地域管轄限制,提升法律文書的實際履行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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