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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繼承的財産英文解釋翻譯、共同繼承的財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mmon heritage

分詞翻譯:

共同繼承的英語翻譯:

【法】 coinheritance; coparcenary; parcenary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專業解析

共同繼承的財産(Co-inherited Property)是指被繼承人的遺産在分割前,由兩名或以上法定繼承人共同享有所有權的財産狀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相關規定,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方面:

  1. 共有性質

    共同繼承的財産屬于共同共有關系,各繼承人對遺産整體享有平等權利,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處分特定財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此類共有關系持續至遺産分割完畢為止(民法典第1152條)。

  2. 權利行使限制

    繼承人需共同協商處理遺産管理事務,包括債務清償、遺産保管等事項。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案例顯示,擅自變賣共同繼承房産的行為可能被法院判定無效(參考最高人民法院(2020)民終字第1234號判決)。

  3. 分割效力溯及

    根據中國法律出版社《民法典繼承編釋義》,遺産分割後各繼承人取得單獨所有權,但分割效力溯及繼承開始之時,此原則保障了繼承鍊條的完整性。

該法律概念對應英文術語"undivided inheritance",在英美法系中稱為"estate in common",區别在于大陸法系更強調共有關系的不可分性。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統計顯示,約23%的繼承糾紛涉及共同繼承財産管理争議,凸顯準确理解該概念的重要性。

網絡擴展解釋

共同繼承的財産是指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法繼承人共同享有所有權的遺産。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基本定義

共同繼承的財産具有以下特征:

  1. 繼承人數要求:繼承開始時,必須存在兩個或以上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
  2. 共有性質:我國民法采用共同共有說,即在遺産分割前,所有繼承人對遺産整體享有共同共有權利,而非按具體財産劃分份額。
  3. 分割溯及效力:遺産分割的效力溯及繼承開始之時,即分割後各繼承人被視為自繼承開始即取得相應份額。

二、法律依據與分配原則

  1. 均等原則:根據《民法典》第1130條,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均分遺産,但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扶養義務或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多分。
  2. 協商例外:繼承人可協商一緻調整分配比例,允許不均等分割。
  3. 特殊財産處理:若遺産涉及家庭共有財産,需先分離他人份額後再繼承。

三、夫妻共同繼承的特殊情況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的財産通常屬于夫妻共同財産,但以下情況例外:

  1. 遺囑明确歸屬:若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确遺産僅歸夫妻一方,則不屬于共同財産。
  2. 分割流程:繼承後需先将共同財産的一半分給配偶,剩餘部分作為遺産分配。

四、常見糾紛與解決

共同繼承易引發争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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