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hard copy
複制件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通過複印、打印、影印、攝影、掃描等技術手段制作的與原件内容、形式一緻的文書或物品副本。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基礎定義與英文對應
"複制件"對應英文術語"copy" 或"duplicate",特指經人工或機械方式複制的文件/物品,内容與原件完全相同,但法律效力可能受限(如需經認證方有效)。例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copy"為:"通過複印、摹寫等方式制成的副本,與原件内容一緻但載體不同" 。
法律效力與正本關系
在法律實踐中,複制件通常需經公證或核驗程式才具備與原件同等的證明力。例如,中國《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制件,但需經法院核對無異" 。英美法系中,依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Rule 1003,複制件在無原件真實性争議時可被采納為證據。
權威參考來源
“複制件”指通過特定技術手段制作的、與原件内容完全相同的替代品,其定義和應用場景因領域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根據檔案管理術語,複制件是“與原件内容相同的複制品”,強調其内容與原始文件的一緻性。例如博物館為保護文物,會制作與原作材質、規格完全一緻的複制件替代展出。
法律效力與限制
在法律層面,複制件(如複印件)若未經原件核對或認證,可能不具備法律效力。例如合同複印件若對方不認可,則無法作為有效證據。
技術實現方式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應用場景
常見于檔案管理、法律文書、文物保護等領域。例如公文抄件作為複制件用于單位内部參考,而藝術複制件可兼具實用與收藏價值。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領域的複制件規範(如法律認證流程),建議查閱權威機構發布的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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