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nlistment age
enlist in army; serve; trail a pike
【法】 serve
age; time of life; year
【醫】 aet.; aetas; age
【經】 age
服役年齡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公民依法承擔軍事服務義務的法定年齡範圍。該術語具有法律、軍事及社會三重屬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外延與内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二條,中國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年齡特指男性公民年滿18周歲至22周歲的法定服役期(特殊情況下可放寬至24周歲)。此階段公民需依法進行兵役登記,符合條件者應征入伍。法律層面的服役年齡具有強制性和時效性,超齡者通常免除義務兵役責任。
在軍事領域,"服役年齡"(enlistment age/service age)擴展為軍人實際在軍隊服務的整個周期。例如:
在非軍事語境中,"服役年齡"可隱喻性指代設備或設施的有效使用周期(service life)。例如:
"該型號發動機的服役年齡達30年"
此處對應英文術語"service life",強調設備從投入使用至淘汰的時間跨度,常見于工程與制造業報告。
各國法定服役年齡存在顯著差異(見表): | 國家 | 義務兵最低年齡 | 志願兵最高年齡 | |------------|----------------|----------------| | 中國 | 18歲 | 24歲(義務兵) | | 韓國 | 18歲 | 28歲(陸軍) | | 以色列 | 18歲 | 40歲(軍官) | | 新加坡 | 16.5歲 | 40歲(士兵) | 數據來源:國際戰略研究所《軍事平衡報告》
權威參考資料
“服役年齡”指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服兵役的年齡範圍,具體規定如下:
男性公民
女性公民
根據職務級别不同,最高服役年齡有所差異:
如需完整信息,可參考《兵役法》或相關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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