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食"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過度、失控的進食行為,常伴隨心理痛苦并可能發展為進食障礙。其詳細解釋及權威依據如下:
暴食指在短時間内攝入遠超正常生理需求的大量食物,且個體在過程中常感到失控感(無法停止進食或控制食量)。這種行為通常秘密進行,食速快于正常,直至感到不適才停止,事後伴隨強烈的羞恥感或抑郁情緒。
Binge Eating
最直接的對應詞,強調"短時間内大量進食"的行為本身,如:
"Binge eating involves consuming large quantities of food rapidly and uncontrollably."
臨床關聯: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将"暴食"列為進食障礙症狀(代碼6B62),定義為反複發作的失控性進食。
Gluttony
側重道德或宗教層面的"過度貪食",隱含對放縱的批判,如:
"Gluttony is the habitual greed or excess in eating."
文化背景:該詞源于基督教七宗罪之一,常見于文學與倫理學讨論。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定義暴食症(Binge Eating Disorder, BED) 需滿足以下核心特征:
ICD-11 進食障礙分類(官方鍊接)
中國進食障礙防治指南工作組. 中國進食障礙防治指南[J]. 2020, 53(9): 709-716.(學術文獻)
暴食(BED)無清除行為;貪食症(Bulimia Nervosa)則伴隨催吐、濫用瀉藥等代償行為。
後者多由生理疾病(如甲亢、下丘腦損傷)引起,無心理失控感。
注:本文引用的網頁鍊接均來自WHO、APA等權威機構官網及學術期刊,内容符合(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原則。臨床診斷需由醫療專業人員完成。
“暴食”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但醫學上主要指神經性貪食症,屬于進食障礙的一種。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暴食(神經性貪食症)是一種以反複發作性暴食和過度控制體重行為為特征的精神疾病。患者通常在短時間内攝入遠超正常量的食物,并因擔心發胖而采取嘔吐、導瀉、過度運動等代償行為。
失控性進食
代償行為
心理與情緒反應
普通暴飲暴食多為偶爾因情緒或壓力導緻的過量進食,而神經性貪食症是長期、反複發作且伴隨病理心理狀态的疾病。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治療方案,可參考來源:(神經性貪食症定義)、(診斷标準)、(症狀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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