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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條款英文解釋翻譯、副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b-clause

分詞翻譯:

副的英語翻譯:

assistant; auxiliary; deputy; fit; subsidiary
【醫】 para-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副條款"(subordinate clause)指依附于主句而存在的從句,其意義需結合主句才能完整表達。根據權威法律與語言學詞典,其核心含義及特征如下:


一、法律語境定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界定"副條款"為合同中補充或限制主條款效力的附屬條款,通常以"provided that"(倘若)、"unless"(除非)等連詞引導。例如:

"The payment shall be made within 30 days,provided that the goods meet quality standards."

(貨款須在30日内支付,前提是貨物符合質量标準。)


二、語言結構特征

《牛津法律術語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指出副條款的語法特性:

  1. 從屬性:需通過連詞(如if/when/although)與主句連接;
  2. 非獨立性:無法脫離主句單獨成立完整語義;
  3. 功能分類:包括條件狀語從句(if...)、讓步狀語從句(although...)等。

三、與主條款的效力關系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強調:副條款的法律效力受主條款約束。例如免責條款中的副條款可能因主條款無效而失效,但若含獨立義務約定(如仲裁條款),可保留部分效力。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北京大學出版社
  2. 《牛津法律術語詞典》(第9版),牛津大學出版社
  3. 《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2版),Thomson Reuters

(注:因未提供可驗證的線上鍊接,此處僅标注紙質權威來源。實際引用時建議補充官方數據庫永久鍊接,如HeinOnline或Westlaw條目編號以增強可信度。)

網絡擴展解釋

“副條款”在中文語境中通常指法律或合同文本中作為補充或次要内容的條款,其核心含義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1. 詞義拆解

2. 英文翻譯 在專業法律文本中,“副條款”對應sub-clause(),屬于主條款(main clause)的細化補充,常見于國際合同或條約的分級條款結構中。

3. 實際應用 在法律文件中,副條款通常用于:

提示:不同法律體系對條款層級的命名可能存在差異,例如部分英美法系文件可能使用“subsection”或“paragraph”表達類似概念。建議結合具體文本上下文确認術語層級。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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