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的占有權英文解釋翻譯、保留的占有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taining possession
分詞翻譯:
保留的英語翻譯:
keep down; reserve; retain; save; withhold; reservation
【計】 hold
【化】 retention
【醫】 retention
【經】 retain
占有權的英語翻譯:
【經】 tenure; title of possession
專業解析
保留的占有權(Retention of Possession)的漢英法律釋義
在漢英法律語境下,“保留的占有權”指在物權轉移過程中,原權利人(如賣方)雖已喪失所有權,但基于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仍繼續實際控制或支配标的物的權利。其核心在于占有與所有權分離,常見于分期付款買賣、租賃等場景。
一、法律特征
- 所有權轉移與占有保留并存
例如,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Retention of Title Clause),買方支付全部價款前,賣方保留标的物所有權,但買方可能先行占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42條)。
- 非典型擔保屬性
賣方通過保留占有權間接擔保債權實現,若買方違約,賣方可行使取回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
二、應用場景
- 動産買賣:賣方交付貨物後,保留所有權直至買方付清全款(《民法典》第641條)。
- 融資租賃: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承租人占有使用(《民法典》第735條)。
三、漢英術語對照
- 中文:保留的占有權(側重“占有”狀态延續)
- 英文:Retention of Possession(英美法系術語,強調對物的實際控制權),區别于Retention of Title(保留所有權)。
權威參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文(全國人大官網)
- 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 英美法釋義:Black's Law Dictionary "Retention of Possession"詞條(Thomson Reuters)
網絡擴展解釋
“保留的占有權”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在特定條件下,一方雖轉移了財産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但仍保留對該財産的實際控制或使用的權利。以下是具體解釋:
1.基本定義
- 占有權指對財産的實際控制、使用和管理的權利,可能由所有人行使,也可通過法律、合同等方式轉移給他人()。
- “保留的占有權”則強調在權利轉移過程中(如買賣、租賃),原權利人仍保留對財産的占有,例如賣方在轉讓所有權後繼續使用該財産。
2.典型場景
- 分期付款買賣:如買方未付清全款前,賣方可能保留占有權直至款項結清。
- 租賃合同:房東将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租戶仍保留居住權(占有權的一種形式)。
- 擔保交易:抵押物在債務未清償時,債權人可能保留對抵押物的占有權()。
3.法律依據
- 我國《民法典》規定,占有權可通過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實現(如第18條提及“實質性擁有者即可享受權利”,)。
- 例如,國家授權國有企業管理國有資産時,企業雖非所有者,但享有占有權()。
4.與所有權的區别
- 所有權是完整的物權,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
- 保留的占有權僅涉及實際控制,可能獨立于所有權存在,需通過協議或法律特别規定()。
5.注意事項
- 這種權利需通過書面合同明确約定,避免糾紛。
- 若涉及第三方權益(如抵押物被轉賣),可能影響占有權的合法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物權編相關内容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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