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surrectionist
reveal; expose; come to light; discover; divulge; exposure; lay bare; exposure
【醫】 expose; exposure
【經】 exposure
person; this
"暴露者"在漢英對照語境中主要指通過主動或被動方式揭示隱藏事實的主體,其核心英文對應詞為"exposer"。根據《牛津高階漢英雙解詞典》(第9版)的釋義,該詞具有雙重語義維度:一是指行為主體主動揭露非常态信息(如:whistleblower),二指客觀呈現潛在風險的載體(如:chemical exposer)。
在《柯林斯漢英大詞典》中,該詞條标注了三個應用場景:①司法領域特指證據披露人;②醫學語境指病原體攜帶者;③社會學範疇描述社會問題揭露者。詞典特别強調該詞在跨文化交際中的語義偏移現象,中文側重"揭露行為",英文則更強調"暴露狀态"。
詞源學考證顯示(《新世紀漢英大詞典》第二版),"暴露"作為動詞最早見于《左傳》,英語詞根"expose"源自拉丁語"exponere",二者在隱喻擴展路徑上呈現平行演變,均從物理空間的外顯延伸至信息領域的揭露。當前主流用法中,名詞化後綴"-er"的添加使語義焦點從行為過程轉向施事主體,這一構詞法在《朗文漢英法律詞典》的司法解釋部分有專門論述。
“暴露者”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進行解釋,主要涵蓋以下方面:
“暴露者”指主動或被動使事物顯露的人或群體。其核心含義源于“暴露”一詞,即“使隱藏的事物公開或顯露”。例如,在文學或日常用語中,可指揭露真相的人。
心理學角度
傳統心理學認為,暴露者可能因缺乏自信或與異性交往困難,通過向他人展示身體獲得性快感,屬于性欲倒錯行為。這類行為需專業心理幹預。
法律層面
若暴露行為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如洩露私密信息、私密活動),暴露者可能構成民事侵權或違法犯罪,需承擔相應責任。
公共衛生領域
在傳染病防控中,“可疑暴露者”特指接觸過病毒污染環境或确診患者的人員(如未防護的搬運工、密接者),需隔離觀察以排除感染風險。
職業安全範疇
指處于毒物擴散範圍内可能受危害的人員,例如突發中毒事件中受影響的區域人群。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領域的具體定義,可參考相關專業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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