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mpersonal security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計】 negate; NOT; not that
【醫】 non-
each; individual
【法】 individual; man; private person
dan; load; take on
【經】 picul
duty; geld; tax
【經】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非個人的擔稅(fēi gèrén de dānsuì)是一個稅務領域術語,對應英文概念"Impersonal Tax Liability",指納稅義務主體為非自然人(如企業、機構等法人實體)的稅收責任。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非個人(Impersonal)
指納稅主體不具備自然人屬性,而是法律拟制的實體,如:
來源:中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OECD稅收術語庫
擔稅(Tax Liability)
強調法律強制的納稅義務,包括稅款計算、申報及繳納責任。區别于自然人的個人所得稅,此類稅負通常以實體經營所得或財産為基礎征收。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
納稅主體法定性
承擔主體需經法律登記(如工商注冊),其稅責獨立于投資者或成員的個人稅負。例如: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典型稅種類型
主要涵蓋:
來源:財政部《稅收制度分類指南》
對比維度 | 非個人的擔稅 | 個人稅責 |
---|---|---|
納稅主體 | 法人實體(如公司、組織) | 自然人 |
計稅基礎 | 經營利潤/增值額/財産價值 | 工資、勞務所得、財産轉讓收益等 |
申報主體 | 企業財務或稅務代理人 | 自然人本人或扣繳義務人 |
典型稅率結構 | 比例稅率(如企業所得稅25%) | 超額累進稅率(如個稅3%-45%) |
非個人的擔稅制度設計旨在實現:
來源: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中國稅制改革白皮書》
權威參考來源
(注:鍊接均指向中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官網現行有效法規頁面)
根據您提供的表述“非個人的擔稅”,可能存在術語翻譯或表述上的偏差。結合相關搜索結果,以下是可能的解釋方向:
根據、2、4的權威信息,非居民個人指在中國境内無住所且一個納稅年度内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其納稅義務具有以下特點:
“擔稅”一詞在中文稅收術語中并不常見。根據的低權威性信息,“擔稅”是日語詞彙“たんぜい”(tannzei)的中文翻譯,意為“負擔捐稅”。但在中文語境中,更規範的表述應為“納稅義務”或“稅收負擔”。
若将“非個人的擔稅”理解為“非居民個人的納稅義務”,則可總結為:
如需進一步區分“企業納稅”或“非居民企業稅收”,建議提供更具體語境以便精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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