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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被告的證言英文解釋翻譯、反駁被告的證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tracdict the defendant's witness

分詞翻譯:

反的英語翻譯:

in reverse; on the contrary; turn over
【醫】 contra-; re-; trans-

被告的英語翻譯:

defendant; indictee; the accused
【經】 respondent

證言的英語翻譯:

attestation; testimony
【法】 oral testimony; testification; verbal evidenc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反駁被告的證言”指通過證據或論證否定被告方提供證詞的可信性(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該行為屬于訴訟抗辯策略,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則:

  1. 證據有效性

    根據《聯邦證據規則》第607條,任何一方均可質疑證人可信度。反駁證據需滿足關聯性(relevance)與實質性(materiality)要求,例如提出被告證詞與物證時間線矛盾。

  2. 法律程式規範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9條要求反駁證據必須經法庭質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英美法系中,交叉詢問(cross-examination)是主要反駁手段,需遵守“不得誘導性問題”等規則。

  3. 邏輯論證結構

    權威法律文書《麥考密克論證據》提出“T型反駁模型”:橫向攻擊證詞一緻性(如前後陳述矛盾),縱向瓦解證據基礎(如專家證言資質存疑)。典型例證包括提出監控錄像反制被告不在場聲明。

網絡擴展解釋

“反駁被告的證言”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或另一方通過法律允許的方式,對被告方提供的證人證言進行質疑和辯駁,以削弱其證明力或使其無效的行為。以下是具體解釋及方法:

一、核心概念

  1. 證言的定義
    證言指證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或證詞。其有效性需符合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要求。

  2. 反駁的法律含義
    反駁是提出反對理由以辯駁對方主張,需基于事實、邏輯和法律依據,常見于民事或行政訴訟中。


二、反駁被告證言的具體方法

  1. 審查證言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 真實性:核查證言是否存在僞造、篡改或記憶偏差,例如對比其他證據(如物證、書證)是否一緻。
    • 合法性:确認證言獲取程式是否合法,如是否存在威脅、誘導等非法手段。
  2. 分析證言的關聯性
    判斷證言是否與案件争議焦點直接相關。若證言僅涉及無關細節,可主張其缺乏證明力。

  3. 尋找矛盾與反證

    • 内部矛盾:指出同一證人證言前後不一緻,或與其他證人陳述沖突。
    • 外部反證:提供相反證據(如監控錄像、書面記錄)直接否定證言内容。
  4. 運用反駁技巧

    • 直接反駁:引用法律條文或客觀事實,正面否定證言的有效性。
    • 間接反駁:通過證明與證言相悖的其他事實成立,間接削弱其可信度。
    • 歸謬法:假設證言成立,推導出荒謬結論,暴露其邏輯漏洞。

三、注意事項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依據或案例參考,可查看來源網頁(如華律網、律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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