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continuity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sequence; progression; concatenation; continuum; run; series
【醫】 continuation; continuity; per continuum
【經】 continuation
法律連續性(Legal Continuity)的漢英詞典解析
法律連續性指法律體系、規範或權利在時間維度上的穩定存續狀态,即使政權更疊、法律修訂或社會變革,原有法律規則仍保持效力或平穩過渡。其英文對應表述包括:
新法頒布後,舊法未被明确廢止的部分仍有效(如中國《立法法》第93條),确保法律真空。
公民或法人在新舊法律交替時的既得權利(如財産權、合同權)受保護,避免追溯性損害。
國家政權變更時,國際條約義務通常自動延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4-38條),維系國際秩序穩定。
定義法律連續性為“法律體系在時間上的不間斷性”,強調其對抗法律虛無主義的功能。
明确"Continuity of Law"系指“政府更疊時現有法律持續有效的原則”。
闡釋國家繼承中的法律連續性規則(見A/CN.4/285文件)。
注:因詞典類内容多源自紙質工具書,此處未提供網頁鍊接,但上述來源均為法律界公認權威文獻。
法律連續性是指法律在制定、修改或廢止過程中保持前後銜接與效力穩定的特性,具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新舊法律的繼承關系
同一政權制定的新法需保留舊法中合理的成分,在基本原則、核心内容上保持連貫性。例如,修訂民法典時需繼承原有物權法中的成熟條款,避免法律體系出現斷層。
法律效力的持續保障
在依法廢止或失效前,現行法律必須持續有效,不得隨意中斷執行。例如,某部行政法規即使存在争議,在正式廢止前仍對相關行為具有約束力。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常見誤區:連續性并非禁止法律修改或廢止(如選項A、B錯誤),而是要求修法時通過程式保障新舊法平穩過渡,例如我國《立法法》規定的法律清理和備案審查機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