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xtra duties
【醫】 extra-
【經】 expenses of taxation
額外稅金(Additional Tax/Surtax)在漢英對照語境中指在基礎稅款之外根據特定條件或法規加征的稅收款項。該術語常見于跨境交易、超額利潤分配或特殊商品消費場景,例如進口環節增值稅附加、高收入群體調節稅或奢侈品消費稅等。
從法律效力層面,額外稅金的征收通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及財政部聯合公告實現,例如2023年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調整時,對超标車輛實施的階梯式附加征收規則。國際稅收協定中,OECD稅收協定範本第10條關于股息附加稅的條款也構成重要參考依據。
常見類型包括:
參考來源:
“額外稅金”通常指在常規稅種基礎上,因特定政策、行業或交易類型而額外征收的稅費。以下是綜合解釋:
額外稅金指在法定基礎稅種之外附加征收的稅款,常見形式包括:
增值稅
對商品/服務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轉稅,稅率通常為6%-13%(不同國家有差異),最終由消費者支付。
關稅與資源稅
特殊行業稅
如消費稅(針對煙酒、奢侈品)、環境保護稅等,屬于特定商品或行為的附加征收。
價外稅公式:
$$text{含稅價} = text{不含稅價} times (1 + text{稅率})$$
例如:商品不含稅價100元,增值稅率13%,則含稅價為113元。
附加稅公式:
$$text{附加稅額} = text{主稅額} times text{附加率}$$
例如:增值稅100元,附加稅率7%(城建稅)+3%(教育費),則附加稅共10元。
如需更詳細政策條款,可查閱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官方文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