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期審計(Periodic Audit)指按照預定時間間隔進行的系統性財務檢查與評估活動,旨在驗證組織財務記錄的準确性、合規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其核心特征包括計劃性(按固定周期如年度/季度執行)和規範性(遵循審計準則)。
檢查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識别錯誤或舞弊(如收入虛報、費用隱瞞)。
确保財務操作符合稅法、會計準則(如中國企業會計準則/CAS)及行業監管要求。
評估内控流程(如審批權限、資産保管)的健全性,提出改進建議以降低風險。
定義審計為"獨立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提供合理保證的行為",定期性是其标準實踐之一 。
強調周期性審計通過系統流程增強財務信息可信度,適用于全球資本市場 。
指出内部定期審計是"持續監控組織治理與風險管理的基石",需遵循《國際内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 。
注:本文定義綜合參考中國《審計法》、國際審計準則(ISA)及專業機構指南,術語解釋符合漢英專業詞典标準(如《英漢會計詞典》)。
定期審計是指審計機構根據法規或規劃,預先設定固定時間周期(如年度、季度、月度)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的常規性審查活動。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1. 定義與特點
定期審計以固定時間節點為核心特征,例如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季度財務抽查等。其目的是通過規律性監督,确保被審計單位財務和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規性,并提升管理效率。
2. 實施範圍
主要應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及預算外單位,涵蓋預算内外的財務收支情況。例如我國自1987年起推行的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制度,要求根據單位性質選擇月審、季審或年審等不同周期。
3. 與不定期審計的區别
4. 作用與意義
通過周期性核查,可預防財務舞弊、規範資金使用,同時幫助單位優化内部流程(如案例中農村經濟審計站通過定期審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如需更詳細案例或政策原文,可參考審計署官網或《審計法規彙編》等權威來源。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