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庭英文解釋翻譯、地方法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ocal courts; magistracy
分詞翻譯:
地方的英語翻譯:
place; local; district; province; region; room; space; tract
【法】 district; place; province; territory
法庭的英語翻譯: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專業解析
地方法庭 (dìfāng fǎtíng) 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地方法庭”通常指代一個國家司法體系中較低層級的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其地理管轄範圍内的案件。其核心含義和對應的英文翻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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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與英文對應:
- 地方 (dìfāng): 指特定的地理區域或行政區劃。
- 法庭 (fǎtíng): 指進行法律訴訟和審判的場所或機構,即法院 (court)。
- 地方法庭 (dìfāng fǎtíng): 因此,該詞最常被翻譯為District Court 或Local Court。
- District Court: 這是最常見的譯法,尤其適用于像美國這樣明确設有“District Court”層級的國家(美國聯邦司法系統和許多州司法系統的初審法院)。它強調該法院管轄的是一個特定的司法“區”(District)。
- Local Court: 此譯法強調法院的“地方性”或“本地性”,指其管轄權限于某個較小的地域範圍(如市、縣、鎮),是處理當地案件的基層法院。在英國、澳大利亞等普通法國家,較低層級的法院(如處理輕微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法院)常被稱為 Magistrates' Court 或 County Court,有時也泛稱為 Local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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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與層級:
- 地方法庭通常是司法體系中的初審法院 (Court of First Instance/Trial Court),負責受理和審判發生在其管轄區域内的刑事、民事等各類案件的一審。
- 它是司法體系的基層單位,最貼近民衆,處理大量的日常法律糾紛和輕微刑事案件。
- 其判決通常可以上訴至更高層級的法院(如中級法院、高等法院或上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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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範圍:
- 管轄權受地域限制,僅能審理發生在該法庭被授權管轄的特定行政區域(如一個縣、區、市或幾個縣的組合)内的案件。
- 管轄權也受案件類型和标的額的限制。例如,某些地方法庭可能隻處理小額民事糾紛、輕罪刑事案件、家庭糾紛或交通違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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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的術語辨析:
- 與“法院”的關系: “法庭”在日常語境中常與“法院”混用,但嚴格來說,“法庭”可以指法院内進行審判活動的具體場所(courtroom),也可以指代基層的審判機構(如“某某縣人民法院某某法庭”,即派出法庭)。在翻譯“地方法庭”作為機構時,通常對應的是“court”。
- 不同國家的具體名稱: “地方法庭”是一個相對寬泛的中文概念,具體到不同國家,其對應的法院名稱和層級結構差異很大。翻譯和理解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如讨論的是中國、美國還是其他國家的司法體系)。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A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 該權威法律詞典對“District Court”有詳細解釋,明确其為美國聯邦和州司法系統中的重要初審法院層級。其定義和功能描述是理解“地方法庭”對應英文術語的重要依據。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相關司法制度介紹: 中國法院體系分為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通常設在縣、區、縣級市)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是處理絕大多數一審案件的“地方法庭”。其組織架構和職能描述是理解中文“地方法庭”在中國語境下含義的官方權威來源。
- 美國法院官網 (United States Courts): 對美國聯邦法院系統(包括 District Courts)和州法院系統(通常也包含類似層級的 Trial Courts)有最權威的介紹,是理解“District Court”具體職能和地位的核心參考。
“地方法庭”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是District Court 或Local Court。它指代一個國家司法體系中位于較低層級、具有特定地域管轄範圍的審判機構,主要承擔初審案件的審理工作。其具體名稱、層級和管轄權範圍因國家司法制度不同而異。理解該術語需結合具體國家的司法體系背景。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地方法庭”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地方法庭通常指基層人民法院設立的派出法庭,是法院的組成部分,負責審理特定區域的訴訟案件。其判決和裁定與基層人民法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主要職能
- 案件審理
主要負責當地民事案件(如鄰裡糾紛、婚姻家庭等),而刑事案件一般由縣級法院刑事審判庭處理。
- 便民服務
設立目的是為基層群衆提供訴訟便利,減少訴訟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三、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基層法院可根據地區、人口和案件情況設立人民法庭,作為其職能延伸。
四、與法院的區别
- 性質差異: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法庭是法院的下屬事務單元(如民事庭、派出法庭等)。
- 職能範圍:法院承擔全面審判職能,法庭則專注于特定類型或區域的案件審理。
五、實際作用
通過簡化程式、就近審理,地方法庭在維護基層法律秩序、保障公民權利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參考,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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