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tallage
arrange; place; put; sway
【化】 pendulum
booth; spread out; stall; take a share in; vendor's stand
duty; geld; tax
【經】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擺攤稅"是中文語境中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中涉及稅費的通俗表述,其對應的英文術語可譯為"Street Vendor Tax"或"Stall Operation Levy"。從稅收法規角度分析,該術語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征收對象
指向依法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從事貨物銷售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自然人、法人均需履行納稅義務。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月度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免征政策。
稅種構成
主要包含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個人所得稅三類法定稅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修訂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經營所得按5%-35%超額累進稅率計征。
征收方式
稅務機關對流動攤販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制度,參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依據攤位面積、經營時段、所在區域等參數核定應納稅額。
政策演進
2017年國務院頒布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明确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場所、時間要求的攤販豁免工商登記,但稅收繳納義務仍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執行。2022年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新增多項稅費減免條款。
關于“擺攤稅”的解釋需結合曆史與現行政策分兩部分說明:
這是我國建國初期針對零售攤販征收的特定稅種,依據《攤販營業牌照稅稽征辦法》:
當前法律未設立“擺攤稅”這一獨立稅種,但需根據經營情況繳納相關稅費:
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
“擺攤稅”并非現行稅種名稱,可能指曆史上已廢止的攤販業稅,或泛指擺攤涉及的稅費。當前政策對小規模擺攤以扶持為主,實際征稅門檻較高。建議經營者向當地稅務部門咨詢具體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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