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ertificate of election
come in; be elected
【法】 election
certificate; chirograph; letter
【經】 certificate; credential
"當選證書"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對應"Certificate of Election"或"Election Certificate",指經法定選舉程式确認後,由選舉管理機構向當選人頒發的正式證明文件。該文件具備法律效力,主要包含三個核心要素:當選人身份信息、當選職務名稱、選舉結果确認聲明。
根據中國《選舉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或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應在選舉結果确認後七日内向當選人頒發書面證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0年修訂版)。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則将此類文件定義為"政府機構核發的選舉結果最終确認憑證"(FEC,2022年選舉事務手冊)。
該證書的籤發标志着候選人完成法定程式,正式獲得公職任職資格。在國際選舉觀察實踐中,當選證書通常包含防僞标識、選舉機構印章、籤發日期等要件,其格式需符合《聯合國選舉援助指南》建議的标準化要求(UNDP選舉支持手冊,2021版)。
“當選證書”是用于證明個人在選舉中合法當選并具備相應職權的正式文件。以下從不同角度綜合解釋其含義和功能:
當選證書是由法定機構頒發的法律憑證,用于确認當選者的合法身份和職務權限。例如,村(居)委會當選證書是依法确認基層自治組織成員身份的重要憑據。其核心作用包括:
普通“證書”泛指證明資格或權利的文件(如畢業證、結婚證),而“當選證書”特指選舉場景下産生的法定職務證明,需經嚴格選舉程式認證,具有更強的法律約束力。
當選證書是選舉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法定憑證,既保障當選者的合法地位,也維護選舉程式的嚴肅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頒發流程或樣式,可參考地方民政部門或相關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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