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gold bullion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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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gold standard
純金本位制(Pure Gold Standard),又稱金币本位制(Gold Specie Standard),是一種以黃金作為唯一法定本位貨币的貨币制度。在該體系下,貨币的價值直接與固定重量的黃金挂鈎,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黃金即貨币
國家規定金币為無限法償貨币(Compulsory Legal Tender),具有強制流通能力。單位貨币(如1英鎊、1美元)的價值等同于法定含金量的黃金。例如,1816年英國《金本位法案》規定1英鎊含純金7.32238克 。
自由鑄造與熔毀
公衆可自由将黃金送至造币廠鑄造金币(Free Coinage),也可将金币熔化為黃金條塊,确保黃金與金币按官定比例雙向兌換 。
黃金自由流通
允許黃金在國際間自由進出口,彙率由兩國貨币的含金量之比(鑄币平價,Mint Parity)決定,波動幅度受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s)限制,即彙率波動上限為"平價+黃金運輸成本",下限為"平價-運輸成本" 。
準備金制度
中央銀行需持有黃金儲備以維持兌換承諾,紙币發行量嚴格受黃金儲備約束,形成自動調節機制(如大衛·休谟的"價格-鑄币流動機制")。
曆史地位與終結
純金本位制在19世紀至20世紀初主導全球金融體系,但因其缺乏彈性,于1930年代大蕭條期間被各國逐步放棄(如英國1931年退出),最終由金彙兌本位制及布雷頓森林體系取代 。
權威參考資料:
純金本位制,又稱金币本位制,是金本位制中最典型、最純粹的形式,盛行于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約1880-1914年)。以下是其核心内容:
純金本位制以黃金作為本位貨币,貨币價值與黃金直接挂鈎。具體表現為:
純金本位制不同于金塊本位制(僅允許大額兌換黃金)和金彙兌本位制(以外彙儲備間接挂鈎黃金),其特點是黃金與貨币的直接、無限制兌換。
如需進一步了解金本位制的曆史影響或現代讨論,可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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