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balance of stock system
finished product; turnoff
【化】 end item; final end-product; finished stock
【經】 completed product; finished stock; made-up articles
【經】 inventory; inventory taking
make; manufacture; restrict; system; work out
【計】 SYM
【醫】 system
成品盤存制(Finished Goods Inventory System)
成品盤存制,又稱定期盤存制(Periodic Inventory System),是一種會計存貨管理方法,指企業通過定期(如月末、年末)對庫存成品進行實物盤點,以确定期末存貨數量和成本,并據此計算當期銷售成本的方法。其核心特點是:日常僅記錄存貨的購入或生産數量,不實時更新發出與結存記錄,待盤點時通過公式倒軋銷售成本。
存貨記錄方式
日常僅登記存貨購入或生産入庫的成本,不追蹤每次銷售或發出的具體成本。庫存賬戶在會計期間内保持期初餘額不變,直至期末通過盤點更新。
成本計算公式
銷售成本通過以下公式倒算:
$$ text{銷售成本} = text{期初存貨} + text{本期購入/生産成本} - text{期末存貨} $$
其中,期末存貨需通過實地盤點确定實物數量,并按成本計價(如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
適用場景
適用于産品種類少、單價低或銷售頻率不高的企業(如小型零售商、特定制造業),因其實操簡單、成本較低。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財政部)
規定存貨計量需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等,期末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定期盤存制符合準則中關于存貨數量确認的基本要求。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企業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IAS 2)
明确存貨成本計算可采用“先進先出法(FIFO)”或“加權平均法”,并要求定期評估存貨的可變現淨值。
來源:IFRS Foundation, IAS 2 Inventories
會計學理論基礎
定期盤存制遵循“期初餘額+本期增加-本期減少=期末餘額”的會計平衡原理,其可靠性依賴于盤點的準确性與頻率。
來源:Kieso, D.E., Intermediate Accounting(權威會計教材)
注:實務中需确保盤點程式嚴謹(如兩人共同監盤、使用标準化計價表),以符合會計準則對存貨計量可靠性的要求。
成品盤存制是存貨管理的一種方法,特指對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産流程、可直接對外銷售的産成品(如自行車、機床等)進行實物清點與賬務核對的制度。根據應用方式不同,可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永續盤存制(賬面盤存制)
通過逐筆登記産成品的收入、發出數量,實時更新賬面結存數。例如每售出一台設備,系統自動減少庫存數。
優點:動态掌握庫存,利于發現損耗;缺點:需投入較多人力維護記錄。
實地盤存制(定期盤存制)
平時僅記錄入庫數量,期末通過實地盤點确定實際結存數,倒推出銷售或損耗數量。例如每月底清點成品倉庫,推算當月銷量。
適用場景:適用于品種多、單價低的标準化産品。
如需具體行業應用案例,可參考會計實務指南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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