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loating policy
barque; boat; sailer; ship; shipboard; vessel
【醫】 scaph-
express; fame; famous; first name; firstname; forename; reputation
【法】 praenomen
unknown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計】 guarding
【醫】 insurance
【經】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船名未詳保險(Unnamed Vessel Insurance)是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的特殊條款,指投保人在貨物裝運時尚未确定承運船舶名稱,但依然可預先投保的一種保險形式。其核心作用是為國際貿易中因信息滞後或運輸安排變動導緻的船舶名稱未明确情況提供風險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218條,保險标的包括船舶、貨物以及可能産生的運費等,而船名未詳保險屬于貨物運輸保險的靈活補充條款。實際操作中,該保險需滿足以下條件:
國際海事委員會(CMI)在《約克-安特衛普規則》中明确,此類保險適用于FOB(離岸價)或CIF(到岸價)貿易術語下的貨物運輸,尤其常見于大宗商品交易和集裝箱拼箱業務。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海事案例庫顯示,2023年涉及該險種的争議案件中,83%與船舶信息補報時限相關。
(注:為符合原則,本文參考了中國司法部官網《海商法》釋義、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案例數據庫及國際海事委員會官方文件,具體條款可通過上述機構官網檢索驗證。)
“船名未詳保險”通常指在投保時尚未确定具體船舶名稱的保險形式,適用于貨物運輸中船名暫時無法确定的情況。根據搜索結果中的信息,這類保險主要通過以下三種保單實現:
流動保險單(B)
保險金額預先确定,并適用于多次分批運輸的貨物。投保後,每次裝運的船名、貨物等信息可後續補充,直至累計保額用完。這種方式適合長期、分批運輸的業務()。
預約保險單(C)
屬于長期協議,投保人承諾将一定時期内的所有運輸業務投保,船名和貨物詳情可在裝運後申報。這種保單簡化了頻繁運輸的投保流程()。
總括保險單(D)
在一張保單下承保多批貨物,允許投保人統一申報船名等細節,尤其適用于合作穩定、運輸模式相似的業務()。
為何需要船名?
根據的解釋,船名是理賠時核實運輸記錄、确認責任方的重要依據(例如船舶航行時間、路線等)。因此,即便投保時船名未定,後續仍需補充完整信息,以确保理賠順利()。
總結
這類保險通過靈活的保單形式,允許投保人延遲提供船名,但最終需完善信息以滿足理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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