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ecutrix
woman
【經】 administrator with the will annexed
女遺囑執行人(Female Executor)指由遺囑人指定或法院委派的女性自然人,負責在遺囑人死亡後依法管理遺産、清償債務、分配遺贈,并确保遺囑條款有效執行的法律角色。其職責包括清點遺産、通知繼承人、處理稅務申報等,全程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民法典》第1133-1145條)。
保管遺囑文件,編制遺産清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産損毀或滅失(《民法典》第1147條)。
以遺産實際價值為限,優先清償遺囑人生前所欠稅款及債務(《民法典》第1161條)。
按遺囑内容分配遺産,協助辦理不動産登記、股權變更等手續,确保遺贈履行。
定義“Executor”為“遺囑指定的遺産管理人”,強調其 fiduciary duty(信義義務)。
明确“Executor”包含男女兩性,現代用法無需性别區分(第11版,第673頁)。
在遺産糾紛中,女性執行人常因細緻的溝通協調能力提升執行效率,但法律賦予的權限與男性執行人完全平等。需注意:若遺囑執行人拒不履職,繼承人可申請法院撤換(《民法典》第1148條)。
女遺囑執行人指被遺囑人(立遺囑者)指定或法律推定的女性個體或機構,負責在遺囑人去世後執行其遺囑内容、管理并分配遺産。其核心職責與男性遺囑執行人完全一緻,性别不影響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執行人由遺囑人指定或依法推定,負責确保遺産按遺囑内容分配。女性作為執行人時,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願承擔相關責任。
法律地位
無論性别,遺囑執行人均為遺産管理人,享有法律規定的管理權、訴訟代理權等。若未指定執行人,則由繼承人共同擔任或基層組織(如民政部門)代理。
遺産清查與管理
遺囑執行與分配
法律事務處理
執行人需忠實履行遺囑人意願,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遺産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性别不構成免責或加重責任的因素。
女遺囑執行人的角色由法律直接規定,性别不影響其職責與權利,核心在于依法公正執行遺囑。如需進一步了解遺産管理流程,可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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