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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遺囑執行人英文解釋翻譯、女遺囑執行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ecutrix

分詞翻譯:

女的英語翻譯:

woman

遺囑執行人的英語翻譯:

【經】 administrator with the will annexed

專業解析

女遺囑執行人的定義

女遺囑執行人(Female Executor)指由遺囑人指定或法院委派的女性自然人,負責在遺囑人死亡後依法管理遺産、清償債務、分配遺贈,并确保遺囑條款有效執行的法律角色。其職責包括清點遺産、通知繼承人、處理稅務申報等,全程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民法典》第1133-1145條)。


核心法律職責

  1. 遺産管理

    保管遺囑文件,編制遺産清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産損毀或滅失(《民法典》第1147條)。

  2. 債務清償

    以遺産實際價值為限,優先清償遺囑人生前所欠稅款及債務(《民法典》第1161條)。

  3. 遺囑執行

    按遺囑内容分配遺産,協助辦理不動産登記、股權變更等手續,确保遺贈履行。


英文術語解析


法律依據與權威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1133條:自然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 第1147條:遺囑執行人職責範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2. 《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

    定義“Executor”為“遺囑指定的遺産管理人”,強調其 fiduciary duty(信義義務)。

  3.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明确“Executor”包含男女兩性,現代用法無需性别區分(第11版,第673頁)。


性别角色的實踐意義

在遺産糾紛中,女性執行人常因細緻的溝通協調能力提升執行效率,但法律賦予的權限與男性執行人完全平等。需注意:若遺囑執行人拒不履職,繼承人可申請法院撤換(《民法典》第1148條)。

網絡擴展解釋

女遺囑執行人指被遺囑人(立遺囑者)指定或法律推定的女性個體或機構,負責在遺囑人去世後執行其遺囑内容、管理并分配遺産。其核心職責與男性遺囑執行人完全一緻,性别不影響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法律定義與依據

  1. 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執行人由遺囑人指定或依法推定,負責确保遺産按遺囑内容分配。女性作為執行人時,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願承擔相關責任。

  2. 法律地位
    無論性别,遺囑執行人均為遺産管理人,享有法律規定的管理權、訴訟代理權等。若未指定執行人,則由繼承人共同擔任或基層組織(如民政部門)代理。


二、核心職責(不分性别)

  1. 遺産清查與管理

    • 清理并登記遺産,制作清單(包括動産、不動産、債權等)。
    • 妥善保管遺産,防止損毀或侵占。
  2. 遺囑執行與分配

    • 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公布遺囑内容。
    • 依法分割遺産,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等特殊情況。
  3. 法律事務處理

    • 處理債務清償、債權追索。
    • 以訴訟代理人身份解決遺産糾紛。

三、女性擔任執行人的特别說明


四、法律風險與責任

執行人需忠實履行遺囑人意願,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遺産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性别不構成免責或加重責任的因素。


女遺囑執行人的角色由法律直接規定,性别不影響其職責與權利,核心在于依法公正執行遺囑。如需進一步了解遺産管理流程,可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或咨詢專業律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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