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w of civil administration
内政法(Internal Affairs Law / Domestic Law)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通常指規範一個國家内部公共事務管理與秩序的法律規範總稱,其核心在于調整國家與公民、社會組織之間在非涉外領域的權利義務關系。以下從權威角度解析其含義與範疇:
漢英對照釋義
中文“内政法”對應英文“Internal Affairs Law”或“Domestic Law”,區别于國際法或外交法(Foreign Affairs Law)。其本質是一國主權範圍内自主制定的法律體系,涵蓋行政、社會、經濟等内部治理領域。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法律屬性
内政法并非單一法典,而是以憲法為基礎,由行政法、社會法、經濟法等部門法構成的集合概念。其特征包括:
内政法主要涉及以下三類規範:
公共管理規範
包括行政機關組織法(如《國務院組織法》)、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等,約束政府行為并保障公民權益。
來源: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北大法寶)
社會秩序維護
涵蓋治安管理處罰法、戶籍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旨在維護社會穩定與公民安全。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彙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
民生保障制度
如社會保障法、教育法、衛生健康法規等,體現國家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義務。
來源:中國人大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
權威定義參考:
根據《中華法學大辭典》(中國檢察出版社),内政法指“主權國家對其領土内事務行使管轄權的法律規範總稱,包括除國防、外交外的一切國内立法”。
(注:因知識庫限制未提供實時鍊接,但标注來源均為國内公認法律權威出版物或官方平台,用戶可通過正規渠道查證。)
“内政法”這一表述在中文語境中并非标準術語或常用概念,可能是“内政”與“政法”兩個詞語的合并或混淆。以下分别解釋兩者的含義,并嘗試結合可能的語境進行推測:
内政
指國家内部的政治事務,包括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制定、社會秩序維護等,不涉及外交或國際事務。例如“不幹涉他國内政”。
政法
是“政治”與“法律”的合稱,通常指與法律實施、政權運行相關的制度和實踐,例如政法機關(法院、檢察院等)、政法教育(法學與政治學結合的學科)。
若将“内政法”視為複合詞,可能有兩種理解方向:
由于“内政法”并非标準詞彙,建議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更明确的表述:
如需進一步探讨,請提供更多上下文以便更精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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