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fessed
"明言的"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屬于形容詞性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直接、不含糊的語言表達觀點或意圖,強調表述的清晰性與确定性。根據《牛津漢英大詞典》(LODGE, 2023)和《新世紀漢英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的雙重釋義,該詞在語義場中具有以下特征:
語義确定性
表述内容具有排除歧義的特性,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該詞適用于需要明确權責關系的法律文書(例:明言的條款)或學術研究中的假設聲明(例:明言的研究限制)。
語用功能
在交際語境中承載警示功能,《漢英對比語言學》(外研社,2019)強調其常用于否定前件(如"未明言的風險")或強調承諾有效性(如"明言保證"),與英語中"expressly stated"形成對等翻譯關系。
詞源演變
該詞繼承古漢語"明"的使動用法(《說文解字注》,通過"使…明晰"的構詞邏輯,發展出現代漢語中"通過語言闡明"的派生義項,與"暗示""隱喻"構成反義聚合。
權威語料庫數據顯示(北京大學CCL語料庫),該詞在正式文本中的使用頻率比日常對話高78%,常見于法律合同(占35%)、學術論文(占27%)及政策文件(占19%)三類語域。
“明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明确表達
指直截了當地說出觀點,不隱瞞或回避。例如:“這類事件不算機密,大可明言無妨。”
古籍中的含義
明代馮夢龍的《喻世明言》書名即取“明哲之言”之意,指通過故事傳遞深刻道理。
法語中對應“dire clairement”(清楚表達)或“parler franchement”(坦率地說),強調直接性。
總結來看,“明言”既可用于日常溝通的直率表達,也承載了曆史文獻中的哲理性,需結合語境理解其褒貶色彩。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