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nomenclature
baptize; christen; denominate; name; nominate
【計】 naming
fundamental; principle; tenet
【醫】 principle
【經】 general principles; principle
在漢英詞典編纂領域,"命名原則"(Naming Principles)指為事物或概念确立統一、準确、規範的中英文名稱所遵循的核心準則。其核心内涵與具體要求如下:
命名原則是術語标準化工作的基礎,旨在确保跨語言交流時名稱的單義性、系統性、理據性與穩定性。在漢英詞典中,其核心目标是建立中英文術語間的精準對應關系,消除歧義,服務于科技、文化、商務等領域的精準翻譯與知識傳播。
準确性原則(Accuracy Principle)
要求名稱嚴格反映概念的本質特征。例如,科技術語需符合學科定義,避免通俗化表達。如"量子糾纏"譯為"quantum entanglement",直接對應物理現象的本質屬性。
單義性原則(Monosemy Principle)
同一概念在特定領域内僅對應唯一名稱,避免一詞多義。如醫學中"卒中"統一譯為"stroke",排除"apoplexy"等曆史術語的幹擾。
系統性原則(Systematicity Principle)
相關術語的命名需體現邏輯關聯。如化學物質命名:
理據性原則(Motivation Principle)
名稱應反映概念的關鍵特征。如"智能手機"譯為"smartphone","smart"體現設備智能化特性;"雲計算"譯"cloud computing",通過隱喻提示數據存儲模式。
約定俗成原則(Conventionality Principle)
對已廣泛使用的曆史譯名(如"豆腐"譯"tofu")、品牌名(如"微信"譯"WeChat")予以保留,維護語言使用的連續性。
國際标準化組織(ISO)的術語工作指南(ISO 704:2009)明确要求術語需滿足適切性(adequacy)、一緻性(consistency)與語言正确性(linguistic correctness)。中國國家标準《術語工作·原則與方法》(GB/T 10112-2019)進一步強調中文術語應兼顧科學性、民族性與國際性,例如中醫藥術語"氣"保留音譯"Qi"而非直譯"energy",既體現文化獨特性又符合國際通行标準。
參考文獻
命名原則指在不同領域中為事物賦予名稱時需遵循的規範或準則,旨在确保名稱的規範性、可識别性和功能性。以下是不同領域的核心原則:
DataBaseUser
。myFirstName
。g_lFailCount
表示全局長整型變量。print_employee_paychecks()
,常見于C語言和UNIX環境。強調名稱需具備清晰性、一緻性、獨特性,并符合法律要求,同時兼顧國際化與跨文化敏感性。
需滿足識别性(避免雷同)、統一性(與品牌形象一緻)、五行數理(傳統命名學中的吉數)等。
以上原則可根據具體場景組合使用,例如編程中混合駝峰法與下劃線,或品牌命名兼顧法律與傳播性。更多細節可參考相關領域的權威标準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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