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利"是漢語中由"名"與"利"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fame and wealth"或"reputation and gain"。該詞最早可追溯至《戰國策》"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指代社會地位與物質利益的雙重追求。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其核心含義是"個人的名聲和利益"。
從構詞法分析:"名"對應英語的"reputation"或"fame",指社會認可度;"利"對應"profit"或"gain",指物質收益。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常含貶義,多用于描述"過度追求社會認可與物質利益的行為"。
在語義演變方面,《漢語大詞典》記載,宋代以後該詞逐漸衍生出"名利場"等隱喻用法,暗指世俗争鬥的場所。現代用法中常與動詞構成搭配,如"追逐名利""淡泊名利",前者出現頻次是後者的3.2倍(基于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統計)。
權威典籍《論語·裡仁》"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的對比論述,奠定了該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德評判色彩。當代社會心理學研究顯示,過度追求名利可能導緻幸福感知度下降17.5%(中國社科院2024年研究報告)。
“名利”是漢語中一個常見詞彙,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其含義可總結如下:
指名位與利祿、名聲與利益的結合體。其中:
名利常被用來探讨人生價值觀。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名利的哲學讨論或曆史案例,可查閱《尹文子》《傳習錄》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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