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landestine immigration
secret; reserve; mystery; behind the curtain; privacy
【經】 secret
enter a country
【法】 enter the country; ingress
秘密入境(Covert Entry/Clandestine Entry)是國際移民法和國家安全領域的術語,指個人或團體未通過合法途徑或官方檢查,故意隱瞞身份、規避邊境管控進入某一國家或地區的行為。其核心特點包括:1. 主觀故意性;2. 程式非法性;3. 手段隱蔽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1條,秘密入境屬于“非法入境”範疇,具體指使用僞造證件、避開邊防檢查或藏匿于交通工具等方式跨越國境的行為。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212(a)(6)(A)條款将其定義為“未經入境口岸檢查即進入國境”(Entry Without Inspection, EWI)。
“秘密入境”指未經合法程式或避開官方檢查,非法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行為,通常涉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規。以下為詳細解析:
核心含義
指通過非正常渠道(如偷渡、僞造證件等)進入目标國家或地區的行為。例如,日語中的“密入國”(みつにゅうこく)即直接對應該詞,強調行為的隱蔽性。
法律屬性
屬于違法行為,與合法“入境”形成對比。合法入境需持有效證件(如護照、簽證)并通過指定口岸完成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九條,使用僞造證件或冒用他人證件出入境者,将面臨公安機關處罰,非法證件也将被收繳。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涉及偷越國(邊)境罪等。
該詞常見于國際法、刑法及新聞報道中,用于描述非法移民、走私、逃避監管等行為。例如曆史文獻《東周列國志》中提到的“勿容客兵入境”,即指禁止外部勢力通過非正規途徑進入。
如需了解具體國家的入境法規,可參考各國出入境管理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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