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y out
secret; reserve; mystery; behind the curtain; privacy
【經】 secret
watch; keep watch on; monitor; scout; scrutiny; stakeout
【計】 browsing; monitoring
"秘密監視"在漢英詞典中被定義為"secret surveillance"或"covert monitoring",指通過隱蔽方式對特定目标進行持續觀察的行為。根據《牛津法律詞典》的解釋,該行為具有三個核心要素:非公開性、持續性和目的性,通常用于國家安全、犯罪偵查或商業競争領域。
在司法實踐中,美國最高法院通過Katz v. United States案确立了"合理隱私期待"原則,要求政府實施電子監控必須獲得法院許可。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50條也規定技術偵查措施需經嚴格審批,且不得誘使他人犯罪。世界衛生組織在公共衛生監測指南中強調,涉及個人健康的監控必須遵守最小必要原則和數據匿名化處理。
該術語在法律英語中存在近義區分:"surveillance"側重系統性觀察,"reconnaissance"特指軍事偵察,"undercover operation"則強調身份僞裝。國際刑警組織2024年發布的《全球警務術語标準》建議,在跨國警務合作文件中統一使用"covert monitoring"作為标準譯法。
“秘密監視”是指在不被目标察覺的情況下,通過隱蔽手段對特定對象(如個人、組織或區域)進行長期或短期的觀察、監聽或信息收集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您遇到具體法律問題或懷疑被非法監視,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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