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pense account
【法】 necessity; need
allowance; subsidy; subvention
【經】 benefit; emoluments; grants; subsidize; subsidy; subvention
必要津貼(Essential Allowance)指在特定法律或政策框架下,為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或補償特殊工作條件所産生的強制性經濟補貼。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方面:
一、法定強制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九條及《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章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特殊崗位津貼、高溫津貼等法定補貼。此類津貼的發放标準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如2023年修訂的《特殊工種津貼管理辦法》明确列出87類強制補貼工種。
二、功能補償性 必要津貼主要補償兩類特殊情形:1)環境補償型,包括井下作業津貼(标準為基本工資的15-25%)、高溫作業津貼(日均35℃以上環境補貼30元/班次);2)生活保障型,如駐外人員住房津貼(按地區分級,基準為月薪的20%)、通勤交通津貼(直轄市标準為500-800元/月)。
三、計稅特殊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解釋,法定必要津貼可納入免稅額度計算範疇,但非法定福利性補貼需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例如防暑降溫費在華北地區執行100-300元/月的免稅标準,超出部分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必要津貼”并非标準術語,但結合“津貼”的通用定義和語境,可以理解為在特定條件下必須提供的補助或補貼,通常用于保障基本工作需求或生活需要。以下是詳細解釋:
津貼是工資以外的經濟補助,用于補償特殊環境或額外勞動消耗。例如:高溫津貼、井下作業津貼等。
“必要津貼”可理解為基于法定要求或實際需求必須發放的補貼,如法律強制的高溫補貼、危險崗位津貼等。
“必要津貼”強調補助的必需性,通常基于法律、政策或實際工作需求,用于保障員工基本權益或補償特殊勞動消耗。具體類型需結合當地法規和行業标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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