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lass of trade
commerce; trade; traffic
【經】 commerce;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deal
class; kind; species; sort; breed; category; type; variety
【醫】 var.; variety
【經】 category; class
貿易種類(Types of Trade)是國際貿易活動的核心分類體系,根據交易标的物與操作模式可分為以下主要類别:
貨物貿易(Goods Trade)
指有形商品的跨境流通,包含原材料(如原油、鐵礦)、制成品(如機械設備)和消費品(如電子産品)。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貨物貿易占全球貿易總量的80%以上。
服務貿易(Service Trade)
涵蓋跨境服務交付,包括金融服務(銀行、保險)、專業服務(法律咨詢)、旅遊服務及數字服務(雲計算)。國際貨币基金組織《國際收支手冊》将其細分為商業存在、跨境支付等四種模式。
加工貿易(Processing Trade)
特指"兩頭在外"的制造模式,企業進口原材料加工後再出口成品。中國海關總署數據顯示,此類貿易占中國進出口總額的25%-30%。
技術貿易(Technology Trade)
涉及專利、專有技術的跨境許可與轉讓,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強調其包含技術使用費、特許權轉讓等無形資産交易。
特殊監管貿易
含邊境貿易(毗鄰國家小額交易)、轉口貿易(經第三國中轉)及保稅區貿易,此類貿易受特定海關政策規制。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指出,轉口貿易占新加坡GDP的30%。
貿易種類指貿易活動根據不同标準劃分的類别,以下是主要分類及解釋:
進口貿易
将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入本國市場銷售。
出口貿易
将本國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過境貿易
商品從A國經C國運輸至B國銷售,對C國而言屬于過境貿易。根據WTO規則,成員國之間通常不從事此類貿易。
有形貿易
涉及實物商品的交易,如機械設備、家具等。
無形貿易
包括技術、服務、知識産權等非實物交易,如國際旅遊、金融服務。
總貿易
以國境為界限統計進出口,涵蓋所有進出國境的商品。
專門貿易
以關境為界限,僅統計實際進入或離開關稅區的商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明确,對外貿易包括貨物、技術進出口及國際服務貿易。
如需完整分類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對外貿易法》或相關國際貿易協定。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