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straint of trade
commerce; trade; traffic
【經】 commerce;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deal
engage oneself to; restrict; bind; hold in; restrain; tie; tutor; wrap
【計】 constraint
【醫】 bridle; restraint
【經】 restraint; restrict
貿易約束在漢英詞典中對應“trade restriction”,指國家或地區為保護本國産業、平衡國際收支或應對不公平競争而實施的貿易幹預措施。其核心是通過法律、政策或協議限制商品、服務及資本的自由流動,例如關稅、配額、許可證制度等。
從經濟學視角,貿易約束可分為兩類:關稅壁壘(如進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如技術标準、反傾銷措施)。世界貿易組織(WTO)指出,這類措施可能扭曲全球資源配置,但也被視為維護經濟安全的必要工具(來源:WTO官方文件)。例如,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授權政府對“不公平貿易行為”實施單邊制裁,即典型法律型貿易約束(來源:USTR政策文件)。
中國《對外貿易法》第16條明确,國家可基于公共利益實施進出口限制,如對稀土資源的出口配額管理(來源:中國商務部)。權威研究顯示,適度的貿易約束有助于緩解短期市場沖擊,但長期過度使用可能引發貿易夥伴報複(來源:Bhagwati, J., Free Trade Today, 2002)。
“貿易約束”是一個經濟學術語,通常指在貿易活動中對商品、服務或市場行為施加的限制性措施。以下是詳細解釋:
貿易約束(Restraint of Trade)指通過法律、政策或協議對國際貿易或國内貿易行為進行限制,以防止市場壟斷、保護本國産業或維護公平競争環境。例如,政府可能通過關稅、配額等手段限制進口商品數量。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國際條約中的約束條款,可參考國際貿易法或WTO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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