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hotel runner
hostel; inn; kip
【經】 marketing manager; operator
"旅店經營者"是漢語中描述酒店或旅館管理主體的專業術語,對應的英文翻譯為"hotelier"或"innkeeper"。根據牛津英語詞典的權威定義,該術語指代"通過合法資質擁有并運營住宿場所的個人或法人實體,其核心職責包括客房管理、服務标準化實施及商業利潤獲取"(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從行業實踐角度分析,旅店經營者的核心職能包含三個維度:
在酒店業分類體系中,經營者可根據服務等級細分為:
跨文化語境下的術語差異需特别注意:英語中"hotelier"特指現代酒店管理者,而"innkeeper"多用于傳統客棧經營者,這種語義差異在《新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中有明确标注(來源: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旅店經營者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為消費者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其定義和法律義務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根據《旅遊法》及相關規定,旅店經營者屬于旅遊經營者範疇,具體指為旅遊者提供住宿服務的市場主體,包括酒店、民宿、旅館等不同類型的住宿機構()。其經營活動需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安全保障義務
服務标準與合規義務
信息透明與誠信義務
民宿等非标住宿經營者還需履行房源維護、特色化服務、環保責任等()。例如,需定期檢查房屋設施,提供個性化接待,并遵守垃圾分類等環保要求。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旅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網頁中提及的具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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