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and resources
land; terrene
【電】 lands
natural resources; resource; wealth
【計】 resource
【醫】 resource
【經】 resources
陸地資源(Terrestrial Resources)指地球陸地區域内可供人類開發利用的自然物質與能量總和,涵蓋土地、礦産、森林、水及生物資源等類型。其核心特征包括有限性、分布不均性和生态關聯性,是支撐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基礎要素。
定義與範疇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定義,陸地資源包含地表及地下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如土壤、植被)和不可再生資源(如礦産、化石燃料)。例如,森林資源既是碳彙也提供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來源:UNEP全球環境展望報告)。
分類體系
國際标準ISO 19144-1将其分為:
該分類被世界銀行《自然資源管理指南》引用作為管理框架。
開發利用挑戰
中國自然資源部數據顯示,全球30%土地因過度開發出現退化。世界自然基金會《地球生命力報告》指出,1970-2020年陸地物種種群數量平均下降68%,凸顯資源開發與生态保護的矛盾。
可持續管理
聯合國糧農組織倡導的"綜合資源管理"模式強調:
$$
text{可持續利用率} = frac{text{再生速率}}{text{開采速率}} geq 1
$$
該公式被納入《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第15項目标實施框架。
陸地資源是指人類從陸地自然環境中直接獲取并用于生産與生活的物質和能量的總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陸地資源包括陸地上可供利用的天然物質和能量,如土地、水、礦産、森林等,具有自然屬性(源于自然環境)和經濟屬性(為人類所用)。
雙重屬性
既是陸地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
礦産資源
如煤炭、石油、鐵礦等,屬于非可再生資源,是工業發展的關鍵支撐。
土地資源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為農業提供基礎。
水資源
涵蓋地表水和地下水,用于生活、農業及工業。
生物資源
如森林、草原生物,屬于可再生資源,具有生态調節功能。
有限性與無限性
分布規律性
陸地資源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例如森林資源能保持水土、調節氣候,而礦産資源支撐能源和工業生産。
“陸地”指地球表面未被水域覆蓋的固體部分,與海洋相對。合理利用陸地資源需平衡開發與保護,尤其注重非可再生資源的節約利用。
更多完整信息可參考地理教材或相關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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