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egotiated under writing
circulating; circulation; currency; mobilization; pass; utter
【經】 currency
negotiable securities; paper
【經】 document; documents; instrument; paper; securities
流通證券(Negotiable Securities)指在金融市場中能夠自由轉讓、買賣的标準化金融憑證,其核心特征為持有人可通過法定程式實現所有權轉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條定義,證券包括股票、債券、衍生品等具備流通屬性的資本工具。
從功能角度,流通證券具備以下屬性:
主要類型包含:
法律效力方面,《票據法》第十九條明确規定彙票、本票等票據類流通證券的背書轉讓有效性要件,而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條對可轉債等混合型證券的流通條件作出限定。
流通證券是指可以自由轉讓、作為流通手段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核心特征在于高度的流動性和便捷的轉讓方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流通證券又稱可轉讓證券,主要功能是作為交易媒介在市場上流通,而非單純指“能夠流通”的證券。例如彙票、支票等票據,通過背書或直接交付即可完成轉讓,且轉讓次數越多,信用度通常越高。
股票常被誤認為流通證券,但嚴格來說屬于不完全證券,因其交易不依賴實物憑證。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知網百科或希財網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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