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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的不可侵犯性英文解釋翻譯、領土的不可侵犯性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rritorial inviolability

分詞翻譯:

領土的英語翻譯:

territory; realm; domain; dominion; state
【法】 domain; land domain; realm; territory

不可的英語翻譯:

cannot

侵犯的英語翻譯:

impinge; trench; encroach; entrench; infringe; overpass; trespass on
【計】 infringement
【經】 infringement

專業解析

領土的不可侵犯性(Territorial Inviolability)是國際法中的核心原則,指國家對其領土享有排他性主權管轄,禁止任何外部勢力通過武力威脅、軍事占領或非法幹預侵犯其領土完整。該概念包含以下三層次内涵:

  1. 主權完整性

    主權國家對領土内的人、事、物擁有完全控制權,包括陸地、領海、領空及底土資源。例如《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明确規定,禁止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國家領土完整(聯合國憲章)。

  2. 禁止強制變更

    國際法不承認通過侵略戰争或脅迫手段取得的領土變更合法性。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訴美國案"(1986年)裁決中重申,武力奪取領土行為違反《國際法院規約》第2條原則(國際法院案例庫)。

  3. 和平解決争議義務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2條指出,領土争議應通過談判、仲裁等和平方式解決。中國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4年)中"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條款即體現該精神(牛津國際法數據庫)。

該原則的确立源自三十年戰争後《威斯特伐利亞和約》(1648年),經《聯合國憲章》體系化後成為現代國際秩序基石。根據海牙國際法學院統計,1945年以來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領土完整相關決議占比達37%(海牙國際法研究院)。

網絡擴展解釋

領土的不可侵犯性是國際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其内涵可從以下方面綜合闡釋:

一、基本定義

領土的不可侵犯性指國家對其領土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權,任何外部勢力不得以武力、威脅或其他方式侵犯或破壞其領土完整。這一原則強調領土作為國家主權行使的物理空間具有絕對保護權。

二、法律依據與内涵

  1. 國際法原則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習慣法,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相互承認領土不可侵犯性構成現代國際秩序的基礎。

  2. 具體表現

    • 排他性管轄權:國家在領土範圍内對人員、資源及事件擁有最高管轄權;
    • 禁止外部幹涉:他國不得駐軍、設立機構或實施控制(如舉例的“駐軍即侵略”情形);
    • 自然資源專屬權:包括陸地、水域、底土及領空資源的永久控制權。

三、適用範圍

涵蓋領土所有組成部分:

四、例外與限制

該原則并非絕對,需受國際法約束,例如:

五、違反後果

侵犯他國領土将觸發《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規定的制裁措施,包括武力反擊合法性(如自衛權)及國際刑事責任追究。

結論:領土不可侵犯性既是國家獨立地位的标志,也是維護全球和平的基石。如所述,“祖國的領土神聖不可侵犯”深刻體現了這一原則的民族情感與國際法理雙重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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