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英文解釋翻譯、立法委員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legislator
【法】 conscript fathers; legislator
相關詞條:
1.conscriptfathers
例句:
- 當地人選舉了六名立法委員。
Six legislators were elected by local people.
分詞翻譯:
立法的英語翻譯:
law******; legislation
【醫】 legislation
【經】 legalization
委員的英語翻譯:
commissar; commissary; commissioner; committee member; committeeman
【法】 commissioner
網絡擴展解釋
立法委員是代議制政治體系中的重要角色,其定義、職權及曆史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一、基本定義
立法委員是民選産生的中央公職人員,主要職責為組織立法院并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在台灣地區,立法委員是立法機構的核心成員,負責制定、修改法律,并監督行政機關運作(如預算審核、質詢等)。
二、曆史背景
- 國民政府時期: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設立立法委員,最初由立法院院長提請任命,1946年後改為民選,任期三年。
- 台灣地區現狀:依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立法院與行政院、司法院等并列,行使立法權。現行制度下,立法委員通過選舉産生,任期四年(非早期規定的三年)。
三、職權與特權
- 核心職能:包括法律制定、預算審議、質詢行政部門等。
- 特殊保障:
- 言論免責權:在議場内的發言及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 人身保護:會期内通常享有不被逮捕的特權(部分中央級議會保護期擴展至休會期間)。
四、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 與人大代表對比:立法委員權力更直接,如可直接質詢官員并參與預算否決,而人大代表職能更側重審議與監督。
- 與民意代表差異:在台灣地區,立法委員是法定職務,而“民意代表”為泛稱,涵蓋各級議會議員。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不同時期及地區的制度描述,具體職能可能因實際政治體制調整而變化。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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