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ccumulation trust
積累信托(Accumulation Trust)是一種以資産持續增值為核心的信托形式,其核心特征是将信托財産産生的收益(如利息、股息或租金)進行再投資而非直接分配,從而實現長期資本積累。以下從漢英對照及法律金融視角解析其定義與運作機制:
積累信托的英文術語為"Accumulation Trust",其法律依據通常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第二十六條,該條款明确受托人需按信托目的管理財産,包括收益的合理處置。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07年第3號),此類信托需在合同中明确收益累積規則及終止條件。
$$ A = P(1 + r/n)^{nt} $$
其中( A )為終值,( P )為本金,( r )為年化收益率,( n )為複利頻次,( t )為投資年限。
中國現行稅法對積累信托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收益再投資階段不征收所得稅,待實際分配時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稅率(《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國際比較顯示,該模式與英國《2006年財政法案》中"Accumulation and Maintenance Trust"的稅務遞延規則存在相似性。
積累信托是一種特殊的信托形式,其核心特點是不分配信托財産創造的收益,而是将收益繼續歸入信托財産進行再投資,從而實現財産的持續增值。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與運作機制
積累信托中,委托人将財産轉移給受托人後,受托人按照約定管理財産并産生收益。與普通信托不同,其收益不會定期分配給受益人,而是被重新投入信托資産中,形成“本金+收益”的複利增長模式。這種機制類似于滾雪球效應,能夠加速財富積累。
2. 核心特點
3. 適用場景
4. 與其他信托的對比
普通信托(如消費信托)通常按約定分配收益或本金,而積累信托更強調資産的持續增長。例如,遺産規劃信托可能涉及定期分配,但積累信托會延遲分配以最大化資産規模。
積累信托通過收益再投資機制,為委托人提供了一種高效的長期財富管理工具,尤其適合有資産傳承、特定目标儲備需求的群體。其運作需依賴受托人的專業管理能力和信托結構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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