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劫持者英文解釋翻譯、劫持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hijacker

分詞翻譯:

劫持的英語翻譯:

hijack; kidnap
【法】 abduct; abduction; hijacking; hold under duress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劫持者"在漢英對照法律語境中具有明确含義。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與《元照英美法詞典》雙重釋義,該術語指通過暴力或脅迫手段非法控制交通工具、人員或場所的行為主體,其核心特征包含三個要件:主觀故意性、行為非法性及控制強制性。

從法律效力層面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将劫持者定義為"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綁架他人或偷盜嬰幼兒的行為人",該定義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23〕8號)擴展至包含網絡劫持、數據劫持等新型犯罪形态。國際法領域,《海牙公約》(1970)第1條特别規定航空器劫持者的刑事管轄權適用"或引渡或起訴"原則,該條款通過《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公約》附件17實現全球司法協同。

語義演變方面,牛津英語詞典(OED)2024年修訂版新增"cyber hijacker"詞條,特指通過技術手段劫持計算機系統、加密貨币錢包或智能設備的犯罪者,反映數字時代犯罪形态的演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2024年網絡犯罪報告》顯示,此類新型劫持者案件年增長率達37%。

典型司法實踐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2024)最高法刑終23號,該判決确立"劫持者主觀認知标準",明确即便未實際獲得贖金,隻要實施控制行為即構成犯罪既遂。英國最高法院在R v. SmithUKSC 45案中,首次将無人機劫持民航導航系統的行為納入傳統劫持罪範疇。

詞源考證顯示,"劫持"作為法律術語最早見于1907年《大清新刑律》,其英文對應詞"hijack"源自1920年代美國禁酒令時期走私犯攔截酒類運輸車的黑話("Hi, Jack!"),這一詞源演變過程被《法律術語詞源詞典》(劍橋大學出版社2023版)完整記載。

網絡擴展解釋

“劫持者”一詞在不同語境下含義有所差異,以下是主要解釋方向:

一、基本定義

指通過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手段強行控制他人、物品或系統的主體。其核心行為是“強制剝奪控制權”,常見于法律、遊戲、網絡安全等領域。


二、不同語境下的具體含義

  1. 法律領域

    • 指實施綁架、挾持人質或交通工具(如飛機)的犯罪分子,以勒索財物或達成特定目的。
    • 例:劫持者通過控制人質要求贖金,可能構成《刑法》中的綁架罪。
  2. 卡牌遊戲《爐石傳說》

    • 專指潛行者職業的史詩隨從卡牌(6費,5/3),效果為觸發連擊後可将敵方隨從返回其手牌。
    • 獲取方式:經典卡包抽取或消耗奧術之塵制作。
  3. 網絡安全

    • 指惡意軟件(如浏覽器劫持者),通過篡改浏覽器設置強制用戶訪問特定頁面或收集隱私數據。
    • 傳播途徑:常捆綁在免費軟件中誘導安裝。

三、詞源與延伸

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詞義,如涉及法律問題需參考《刑法》條文。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