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base element
在漢英詞典範疇中,"基本元素"作為核心概念存在多重釋義層次,其核心定義可歸納為:構成系統或理論不可再分解的基礎單位。以下從學科交叉角度解析其詳細内涵:
化學維度 《無機化學(第5版)》界定基本元素為"質子數相同的原子類别",特指元素周期表中118種不可分解的原子形态,如氧(O)、碳(C)、鐵(Fe)等。此定義與IUPAC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的元素分類标準保持同步更新。
數學集合論 依據《集合論基礎》,基本元素在公理體系中指代"集合成員的最小獨立單位",例如在自然數集N={1,2,3...}中,每個數字都是不可拆分的元素個體。這種原子性特征構成ZFC公理體系的基礎設定。
計算機數據結構 《數據結構與算法分析》将基本元素定義為"程式設計中不可分割的存儲單元",包括整型(int)、字符型(char)等原始數據類型。這類元素在内存中具有确定長度和二進制表達規範。
哲學本體論 《西方哲學史》追溯至古希臘時期,基本元素在德谟克利特原子論中表述為"構成物質世界的終極粒子",這種微粒哲學觀影響了現代物理學基本粒子的研究範式。
“基本元素”是一個多領域通用的概念,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學科或語境理解:
化學領域
指無法通過化學手段分解的化學元素,如氫(H)、氧(O)等。每個元素由原子構成,原子包含質子、中子和電子,質子數(原子序數)決定元素種類。例如,碳原子含6個質子,是生命體的基礎元素。
數學領域
基本元素的核心特征是不可再分性和基礎性,在不同語境中需具體分析。若需特定領域的深入解釋,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進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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