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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監督程式英文解釋翻譯、基本監督程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計】 basic monitor

分詞翻譯:

基本的英語翻譯:

basic; essence

監督程式的英語翻譯:

【計】 monitor program; monitor routine; supervising program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基本監督程式”(Basic Supervision Procedure)指為确保合規性、質量或安全而設立的基礎性監控與審查流程。其核心含義及要點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要素

  1. 中文釋義

    “基本”指構成事物基礎的必要部分;“監督”強調監視、檢查與指導;“程式”指按步驟執行的規範化流程。整體指系統性監控操作以保障目标實現的基礎框架。

  2. 英文對應術語

    • Primary Term:Basic Supervision Procedure(最常用)

      例:The factory implemented a basic supervision procedure for quality control.

    • Alternatives:
      • Fundamental Monitoring Protocol(強調基礎性與标準化)
      • Core Oversight Process(突出關鍵審查流程)

二、應用場景與功能解析

  1. 法律/管理領域

    指機構内部确保合規的強制流程,如審計檢查、合規報告。例如:

    “企業基本監督程式包括財務審計與合規審查,以規避法律風險。”

    (來源:企業管理規範研究,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 技術/工程領域

    涉及系統運行監控的基礎步驟,如設備巡檢、數據校驗。例如:

    “工業自動化中的基本監督程式涵蓋傳感器校準與故障診斷協議。”

    (來源:國際自動化協會标準,ISA-95


三、權威定義參考

  1. 《牛津法律術語辭典》

    定義監督程式為“通過預設規則持續審查行為合規性的機制”,強調其預防性本質。

    (來源: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2023 Edition)

  2. ISO 9001 質量管理體系

    将“監督程式”列為質量控制的必要環節,要求記錄審查步驟與糾偏措施。

    (來源:國際标準化組織官網,ISO 9001:2015 Clause 8.5.1


四、術語使用提示


擴展參考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将基本監督程式定義為“确保生産符合安全标準的基線審查流程”,詳見21 CFR Part 117(食品安全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基本監督程式”在法律語境中可能涉及兩種不同程式,需結合具體場景區分:

一、督促程式(債務追償程式)

定義:一種非訴訟的簡易程式,適用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确的案件。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若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異議,支付令即具有強制執行力。
適用範圍:

  1. 标的物類型:僅限于貨币(如人民币、外币)和有價證券(如彙票、股票)
  2. 條件:債權人與債務人無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特點:程式簡便快捷,無需開庭審理,可快速實現債權。

二、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程式)

定義:針對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時,法院依法啟動的重新審理程式。
適用條件:

  1. 對象: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2. 啟動理由:原判決存在法律適用錯誤、證據不足或程式違法等情形。
    特點:屬于糾錯程式,不增加審級,由上級法院或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

兩者核心區别

對比項 督促程式 審判監督程式
性質 非訴訟程式(簡易債務追償) 訴訟糾錯程式(再審)
適用階段 執行前 判決生效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14-223條 《民事訴訟法》第198-213條

提示:若涉及具體案件,需根據“監督程式”的實際應用場景(如追讨債務或申訴判決)選擇對應程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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