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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戰者間的協定英文解釋翻譯、交戰者間的協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mmercia belli

分詞翻譯:

交戰的英語翻譯:

be at war; engage; fight; rencounter; warfare; belligerence; engagement
【法】 belligerency; passage at arms; warfare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間的英語翻譯:

among; between; separate; sow discord; space
【化】 meta-
【醫】 dia-; inter-; meta-

協定的英語翻譯:

accord; concert; convention; deal; pact; agreement
【經】 accord; agreement; agreements; pact; treaty

專業解析

交戰者間的協定(Agreements between Belligerents)指國際武裝沖突中,敵對雙方為特定人道主義或軍事目的達成的臨時性書面或口頭約定。其核心特征包括: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性質

作為國際人道法術語,特指受《日内瓦公約》約束的沖突方(國家或武裝團體)在交戰狀态下締結的局部協議。此類協定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效力僅限于約定事項及期限,不改變沖突的法律狀态(如停戰協定不等同于和平條約)。

二、典型形式與目的

  1. 人道主義協定:如設立安全區保護平民(例:叙利亞沖突中的局部停火)、交換戰俘或移交傷員。依據《日内瓦第四公約》第15條,沖突方可協商建立中立化醫療區。
  2. 軍事操作協定:包括臨時停火(如撤離平民)、移交陣亡士兵遺體,或約定非軍事化區域。此類協定需明确時間、地理範圍及執行機制。

三、法律依據與權威來源

其效力源于《日内瓦公約共同第三條》及《第一附加議定書》第34條,要求沖突方通過特别協議落實人道保護義務。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強調,此類協定不得違反國際人道法強制性規範(如禁止攻擊醫療人員)。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交戰者間的協定”是指處于戰争或武裝沖突狀态的各方,為暫時停止敵對行為或解決某些具體問題而達成的書面協議。這類協定通常具有法律約束力,屬于國際法中的臨時性約定。以下是具體解析:

一、基本定義

根據多個網頁的釋義(),該術語包含兩個核心要素:

  1. 交戰狀态:指國家或武裝團體之間已實際發生武力對抗。
  2. 協商條款:雙方通過談判達成關于停火、戰俘交換、人道主義援助等具體事項的條款,例如《朝鮮停戰協定》規定了軍事分界線和非軍事區()。

二、主要特征

  1. 臨時性:協定通常為解決短期問題(如停戰)而籤訂,效力可能持續至正式和平條約籤署()。
  2. 專門性:内容聚焦軍事或人道議題,如提到的“禁止敵對行為”“設立非軍事區”等具體措施。
  3. 法律約束力:需明确雙方權利義務,并可能設立監督機構(如軍事停戰委員會)。

三、典型示例

曆史上著名的案例包括:

四、與正式條約的區别

協定多用于解決局部或臨時問題,締結程式較簡便();而和平條約則涉及全面結束戰争狀态、領土劃分等長期安排,需更複雜的批準流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協定的曆史背景或法律細節,可參考國際法文獻或權威曆史資料。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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