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tributed surplus
capture; hand in; hand over; pay
agree with; enter; income; join
profit; surplus
【經】 earnings; rest; surplus; surpluses
"繳入盈餘"在財務會計領域對應的标準英文術語為"Paid-in Surplus",也稱為"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APIC)"。該術語指企業通過股票發行獲得的、超過股票票面價值或設定價值的資本溢價部分。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會計準則彙編ASC 505-10-20的定義,繳入盈餘屬于股東權益的組成部分,反映投資者實際支付金額與股票名義價值之間的差額。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在IAS 32號準則中将此類資本歸類為"股本溢價",要求企業單獨列示于資産負債表的權益科目。典型産生場景包括首次公開募股(IPO)時股票發行價超過面值,或後續增發新股産生的溢價收入。例如某公司發行面值$1的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為$15/股,則每股産生$14的繳入盈餘。
權威財務教材《Intermediate Accounting》(Kieso, Weygandt, Warfield著)指出,繳入盈餘不可作為利潤分配,其使用受公司法嚴格限制,通常僅用于轉增股本或沖減資本虧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上市公司在10-K年報中詳細披露繳入盈餘的變動情況及法律依據。
關于“繳入盈餘”的解釋,結合搜索結果分析如下:
基本定義
根據,繳入盈餘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内收入超過支出的部分,即會計上的淨利潤。它反映企業經營成果和盈利能力,是衡量企業經濟效益的核心指标。
構成與用途
相關概念辨析
注意事項
“繳入盈餘”本質是淨利潤的另一種表述,需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數據計算。若需進一步确認術語準确性,建議參考權威會計準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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